列维特
最近,美国政府关闭了三家面向美国玩家的大型网上扑克网站。此举毫无意义,以下为4点原因。
1.侧重于惩治供应方的禁令多半无效,对网上扑克的禁令也不例外。
某种商品或服务存在消费需求时,通过政府对供应方进行惩治,对这一问题予以打击,是极其困难的。非法毒品便是绝佳例证,美国人需要可卡因,在过去40年的“毒品战争”中,我们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将毒贩关进监狱。(与舆论相左的是,对瘾君子的惩治相对有限,据我估计,95%的监狱服刑时间都是由毒贩承担的,而非瘾君子。)尤其是某种商品的需求为缺乏弹性时,阻断供应便更无效果。毕竟,让现有的供应者处境艰难会将迫于填补现有需求的新来者招引进来。
我怎么知道美国对网上扑克网站的打击毫无效果?我在全速扑克(Full Tilt Poker)——受此次打击影响的大公司之一——的账户被关后不到30分钟,便在另一家较小的扑克网站上开了新账户,用信用卡顺畅无阻地充了500美元。
2.相对于网上扑克产生的消费者剩余[10],其所造成的外部性较小,政府干预应侧重于情形相反的情况。(www.daowen.com)
美国人热爱扑克,每年美国人为玩在线扑克要支付数十亿美元。据我估计,有500多万美国人玩在线扑克,我认为这一数字并不夸张,职业扑克玩家家喻户晓,一般的在线扑克玩家和一般的影迷或体育迷一样,对他人并无害处。当然,赌鬼也有,赌鬼会对他人造成损失,但网上扑克随时可以对某段时间内的下载金额设限,其环境对成瘾行为的管控实际上要远远优于扑克赌场。
3.从道德角度来看,政府一方面纵容赌博行为,并从中牟利,另一方面又宣布私营网上扑克服务的供应商违法,这并未做到一视同仁。
若是出于我并不认同的原因,政府对各种各样的赌博行为均采取一致的反对态度,这倒也情有可原,但政府通过发行彩票和合法赌场两个渠道,成了赌博收入的巨大受益者。因此,此问题并无道德制高点,政府想从赌博活动中榨取税收,这我当然表示赞同。然而,对此应采取的正确方法并非下禁令,而是设立监管机制,让政府从中分得一杯羹。对有关各方来说,这种体制都比现行体制有效。
4.即便按照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在线扑克的合法性似乎也是毋庸置疑的。
虽然在我个人看来,用以管理在线赌博的《非法网络赌博实施法案》背后的逻辑存在严重缺陷,但这仍然是一国之法。根据该法案,技巧性游戏不受法律管制,而该法案仅适用于运气性游戏。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在线扑克是否合法取决于法庭是否将扑克解读为主要由技巧决定的游戏。各位只要玩过扑克,似乎就会明白,扑克显然是技巧性游戏。若需进一步证明,我最近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迈尔斯合写了一篇论文,题为《技巧与运气在扑克中的作用》,该论文利用2010年世界扑克大赛的数据证明了已经显而易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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