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适应和服务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围绕天津沿海都市型农业定位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对农业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划分农业功能区,确定其主导功能和功能拓展方向,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推进产业一体化经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与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业空间布局。
(2)分区目标
天津农业功能分区的基本目标在于强化农业用地的空间约束范围,从农业多功能发展的角度出发,促进天津农业各区内部和区际之间的资源配置和功能开发,促进各区域确定主导功能及功能拓展方向,明确发展定位,把握农业发展趋势,指导农业结构调整。根据功能分区,出台相应政策,统筹协调发展农产品供给功能、就业与生活保障功能、生态调节功能、文化传承与休闲功能,推动天津沿海都市型农业发展。
(3)分区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相协调,强调各农业功能分区平衡,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www.daowen.com)
——三个效益统一原则。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既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环境效益,也不过分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标准而延缓经济的发展,保证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受益。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天津市地貌、气候、水资源等农业资源条件多样,区域农业发展不平衡,根据资源数据分析和聚类,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必须结合农业“一圈两带”布局的定性分析,两者综合考虑确定农业功能分区。
——区域比较优势原则。根据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区(县)的功能定位,结合本地区资源、区位、技术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等优势,以摸清资源底牌为基础,突出区内相似性与区际差异性,把握各区的农业主导产业,建立优势互补的农业功能空间结构。
——可操作性原则。只有可操作的或可执行的分区方案才是有价值的。在分区过程中兼顾行政区域的完整性,有利于区划方案的实际应用和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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