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重视教育的传统历史悠久。16世纪,政府和教会合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教育体系。农村地区的教育基本上由教会负责,牧师担任教师,教堂也是学习场所,城镇则有政府设立的学校进行教育。丹麦人很早就有义务教育(强制教育)的观念,家长有责任让孩子接受教育,虽然未必要去学校。1708年,穷人救济法规定农村必须设立学校,此后,丹麦在全国建立240所学校。1814年,丹麦正式确立6—7岁以上儿童必须接受七年义务教育的原则,成为世界上最早实施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之一。义务教育原则的确立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小学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农村地区广泛设立,资金来源也有了可靠保障,除了当地居民的捐赠,国家也开始进行补贴。丹麦并不限制私人办学,这使得私立学校也得到较好发展。私立学校在丹麦并不意味着昂贵。19世纪中期,农村地区的很多私立学校也是免费的。1903年,丹麦对学制进行改革,重点是中等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丹麦教育进入迅速发展阶段。小学和初中教育在1958年进行根本性的变革。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开始进一步发展。1972年,丹麦将义务教育的时间从7年延长至9年。针对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政府提供教育资助,年满18周岁的丹麦公民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获得资助。丹麦能在战后几十年中从一个不甚发达的农业国变为一个拥有高科技水平的工业国,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力发展普及性教育,建立了一个完整、协调、灵活的教育制度,形成了一种鼓励创新、奋进与独立的教育文化[14]。丹麦完善的创新和教育体系是它在资源禀赋稀缺条件下能够保持高收入和高福利水平,并且实现高度工业化的关键。
近年来,丹麦连续多年教育经费投入在GDP中占比超过7%[15]。丹麦的教育体系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学前教育(6岁以前)、基础教育(6—15岁,1—10年级一贯制,包括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15—18岁,10—12年级)和高等教育(13—20年级)四个阶段。从高中起,学校就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两类。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阶段。此外,丹麦还设有完善的继续教育体系。从高中开始,丹麦的教育体系就充分展现了灵活多元的特色[16]。
丹麦的学前教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999年,丹麦发布《社会服务法案》来规范和引导学前教育,规定学前教育阶段的经费全部由政府承担。自2008年起,丹麦将学前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社会服务法案》特别重视激发幼儿的发展潜力,强调关注儿童的特殊需求,注重儿童发展过程中个体间与阶段间的差异。学前教育机构与家长共同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参与各类活动的机会,培养儿童的自尊,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语言能力,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鼓励儿童积极参加与自己相关事务的决策过程,培养儿童的独立性与社交能力;同时,让儿童能够理解文化与自然的价值[17]。丹麦的学前教育不强调儿童的读写能力,而是重视儿童听说能力的培养。学前教育没有正式的班级和课程,主要通过游戏及其他活动培养儿童的群体意识,锻炼儿童的观察和实践能力,帮助儿童更好地适应学校环境[18]。
丹麦的基础教育由丹麦儿童和教育部负责。2002年,丹麦发布《更好的教育》,把“办出世界上最优质教育”确立为目标,这标志着丹麦新一轮教育改革开始。2010年,丹麦发布《学校改革方案》,以实现丹麦教育质量全球排名前五为目标。2012年,丹麦推出“新北欧学校”项目,吸引北欧各国参与,致力于共同提高每个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2013年,发布《使优质学校更好——丹麦公立学校标准改进方案》。这些措施在改变课程设置、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与学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明确公立学校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19]。公立学校在丹麦基础教育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学校一般设有1年的学前班、9年的小学和初中教育,以及可以自选的10年级课程。学校致力于通过家校合作为学生提供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力,并且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增加学生对丹麦文化的认同及对其他文化的认知,促使学生负责任地参与社会活动并深入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学生的社交能力和辩证思维,为学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和成为具有社会竞争力的公民奠定基础。丹麦的基础教育实行十年一贯制,采取小班教学,班级人数在20人左右。升级不需要考试,毕业时,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考试。中小学的基本课程包括丹麦语、初等数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艺术和宗教。六年级开始设自然科学和外语(英语),准备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可以在九年级选读第二外语(德语)和高等数学。除了各种基本课程以外,还必须进行各种主题教育课程,如交通安全、健康教育、性教育和家庭研究等;初中必须为学生提供多种选修课程,如摄影、电影、戏剧等。地方政府对中学办学负责,但是学校自身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一般每个学校都设有一个管理委员会,成员大多数是学生家长代表,还包括教师、学生和校长。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学校的所有事务,校长对行政事务负责,教师对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拥有较大的自由。(www.daowen.com)
丹麦的高中教育属于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主要由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构成。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时将接受四类考试,不同种类的高中提供相应的教育项目,其中,文法高中主要培养未来应对普通高等教育考试的学生,商业学院对应的是高等商业考试,技术学院对应高等技术考试,高等教育准备考试由文法学校或成人教育中心提供。高中学生通过相应的考试后,可选择大学、商学院和技术院校等的高等教育。如果初中毕业的学生不想选择普通高中,丹麦提供多元化、多层级的职业教育体系,可为受教育者提供100多种不同的职业教育,确保每个年轻人都能够适应劳动力市场并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与教育背景制定不同的学习项目,并且充分考虑学生的就业和求学意愿。为实现青年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培训,针对25岁以下市民)普及率达到90%的目标,丹麦于2019年起推行免费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准备基本教育项目,增强青年在专业化、人际交往、品格特质等方面的表现,使他们能够进一步接受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丹麦的高等教育系统采用“博洛尼亚框架”,即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学分体系——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划分高等教育学位等级。丹麦高校一般也是免费的,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只有通过中学毕业考试、大学入学考试或高等商业考试及高等技术考试才能接受高等教育,入学的名额有一定限制。高等教育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课程,学制一般为少于3年、3—4年和超过4年。短期的高等教育课程包括培训实验室技术人员、市场经济管理人员和计算机专家等。中期的高等教育课程提供可以获得文学学士或理学学士的课程,包括培养记者、教师、图书馆员和护士等。长期的高等教育课程包括可以获得相当于文学硕士或理学硕士的课程,包括艺术、社会研究、自然科学、医学、食品科学、科学技术、神学、企业经济学等领域。作为获得硕士学位的课程的补充,需要再经过三年的研究培训以获得博士学位。丹麦教育部设立了五个顾问委员会来保证高等教育政策的协调执行,主要有人文学科国家顾问委员会、健康教育国家顾问委员会、自然科学国家顾问委员会、技术国家顾问委员会和社会科学国家顾问委员会。丹麦高等教育财政由国家负担,但各院校有权通过提供特殊课程的教学来创收。
丹麦有着倡导终身教育的悠久历史。统计资料显示,丹麦25—64岁的成年人中有三分之一都接受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例如由公共机构或雇佣单位开设的技能培训、个人参加的能力建设课程等。丹麦的成人教育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使成人在实践中不断加强自身知识和技能储备的同时,也可以有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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