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洋文化的历史延续

海洋文化的历史延续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马统治时代,罗马文化也逐渐影响斯堪的纳维亚地区。这一时期,丹麦深受欧洲文化的影响,建造了大量城堡,十分重视商业活动。丹麦、瑞典两国争夺波罗的海霸权的斗争至此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瑞典将它在波罗的海沿岸的土地连成了一片,确立了瑞典在波罗的海地区的霸权。

海洋文化的历史延续

丹麦所在的北欧地区在公元前14 000年以前就有人类活动[5]。约10 000年前,丹麦进入石器时代,日德兰半岛开始有人类定居,居民以狩猎为生。公元前4 200—公元前3 400年,定居在这一地区的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来自东方和南方的农业传入北欧,丹麦人学会了驯养动物和种植谷物。新石器时代,丹麦制作燧石用品的技术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用优质的燧石打磨成的大燧石斧砍伐树木几乎与今天的钢斧一样锐利,展示了古代丹麦人的创新与钻研精神。公元前2 000年左右,丹麦人就已经同地中海沿岸国家有贸易往来,盛产于波罗的海沿岸和北海周围地区的琥珀与燧石是他们进行交换的主要物品。公元前1 500年左右,青铜器开始从南欧传入丹麦。远古时代多次的民族大迁移使丹麦人的素质不断提高,生产力逐渐发达。凯尔特人在公元前1 000年开始遍布欧洲,丹麦人和凯尔特人的贸易十分活跃。大约公元前500年左右,铁器时代取代青铜器时代,丹麦逐渐出现了乡村居民点。罗马统治时代,罗马文化也逐渐影响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由于丹麦特殊的地理位置,尽管欧洲的民族迁徙非常频繁,但是丹麦文化保持了其连续性和独立性,几乎没有被异族文化淹没,反而从中吸取了充足的养分。公元200年前后,丹麦境内开始出现北欧古字碑文。公元400年前后,丹麦人与俄罗斯人建立贸易关系。公元6—8世纪,丹麦的原始公社制度开始瓦解,氏族贵族占有大片土地,并且在其基础上建立了最初的王国。9世纪初,丹麦所在的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已经逐渐联合起来,丹麦人掌握了建造海船的技术,常常驾驶海船南下到欧洲沿海,以琥珀、燧石等换取谷物和其他用具。

从公元8世纪末至11世纪,丹麦进入维京时代。学者们普遍认为,今天的丹麦王国形成于维京时代。丹麦王室的第一位君主老王戈姆(Gorm the Old),他在10世纪上半叶统治丹麦。他的儿子“青齿王”哈拉尔德一世(Harald the First)继位后亲自率领海盗船侵袭周围一些国家,不仅统一了丹麦,而且征服了挪威,成为丹麦、挪威两国的国王。哈拉尔德在他父母的坟墓上建造了刻有文字的石碑,后来被称为“耶灵石”。在石碑上,“丹麦”这个国名首次出现。基督教于850年前后经过法国传教士安斯加尔传入丹麦。960年前后,哈拉尔德改信基督教,随后,丹麦开始逐渐基督教化。哈拉尔德的儿子斯汶继承王位后,首先打败挪威人,1013年征服英格兰,斯汶成为丹麦和英格兰国王,但持续时间不长。1016年,斯汶之子卡努特(Knud the Great)率领丹麦人和挪威人征服英格兰全境,登上英格兰王位。1028年,卡努特击败挪威和瑞典,成为挪威国王,占领瑞典南部地区。至此,卡努特建立起包括丹麦、英格兰、挪威、苏格兰大部和瑞典南部的“北海大帝国”,卡努特被尊称为“卡努特大帝”,其统治时期成为丹麦和北欧维京时代的鼎盛时期。1035年,卡努特去世,“北海大帝国”逐渐土崩瓦解,维京时代走向衰落,新的体制,即西欧式的君主制在斯堪的纳维亚逐渐建立起来。

12世纪中叶以后,在瓦尔德马家族统治下的丹麦再次强盛起来。这一时期,丹麦深受欧洲文化的影响,建造了大量城堡,十分重视商业活动。今天丹麦的国旗国徽大都产生于这一时期。瓦尔德马二世于1241年制定了《日德兰法典》,统一了丹麦的法规。在1282年的尼堡会议上,贵族们迫使国王埃里克五世(Erik V)签署国王法令,这是丹麦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国家政治权力分配原则的文献,规定了国王同贵族合作的原则,国王同意每年召集一次由贵族、骑士、市民和自由农民组成的四等级代表会议,服从有关赋税等问题的规定原则。1282年的权力法确立了丹麦的封建等级君主制,该法令一直沿用到1660年丹麦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出现。1389年,瑞典贵族与来自梅克伦堡的统治者因封地利益发生矛盾,便向丹麦女王玛格丽特求援。同年12月,丹麦军队打败梅克伦堡军队,玛格丽特被迎奉为瑞典女王,并且成为统治斯堪的纳维亚三国的君主。1397年,玛格丽特召集三国贵族的代表,在瑞典南部的卡尔马城(Kalmar)举行会议,拥立玛格丽特的继承人、来自波美拉尼亚的玛格丽特姐姐的孙子埃里克(Erik VII)为三国的共主,玛格丽特摄政,三国结成卡尔马联盟。从老王戈姆一直到1448年,丹麦的王位嫡传了大约五个世纪,共有32位国王和1位女王。然而,不管丹麦王室如何改朝换代,在一千多年的54位君主中,他们之间都有着血缘关系,丹麦的王位几乎没有落到完全陌生的家族手中,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延续性。

丹麦的近代史从争夺波罗的海的霸权开始。长期以来,丹麦完全控制波罗的海的入海口。1425年,丹麦开始征收“海峡税”。16世纪中叶,瑞典的实力日趋强大,开始挑战丹麦对波罗的海的控制权。1563—1570年,丹麦与瑞典爆发“七年战争”,战争的结果对丹麦有利。在1611—1613年的卡尔马战争中,丹麦再次占领瑞典多个地区。1618—1648年,欧洲爆发“三十年战争”。在1536年的宗教改革中,丹麦信奉路德新教;而在“三十年战争”中,丹麦站在新教联盟一边。经过与德国、瑞典等多年战争,丹麦终于在1660年签署《哥本哈根和约》,这是丹麦在它整个历史上代价最大的和平条约,将斯堪尼亚的几个州和博恩霍尔姆岛,即松德海峡以东的原来由丹麦占领的全部领土(占当时整个丹麦领土的三分之一)让与瑞典。丹麦、瑞典两国争夺波罗的海霸权的斗争至此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瑞典将它在波罗的海沿岸的土地连成了一片,确立了瑞典在波罗的海地区的霸权。丹麦、瑞典的边界大致划定,基本轮廓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市民阶级发展壮大,市民阶级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加剧。连年战争使丹麦的疆域日趋缩小,经济上遭受严重的破坏,国家财政枯竭,人们把一切过失归结到当权的贵族阶级身上。在1660年召开的议会会议上,市民代表出席会议并要求限制贵族的特权,贵族应与其他社会阶层一样缴纳同等税额。腓特烈三世利用这一时机,将人们的激奋情绪引导到结束贵族统治这一政治体制的变革上来。腓特烈三世在城市资产阶级和神职人员的拥戴下,废除国家议会,宣布将经选举产生的、有一定权限的君主制度变为世袭的、权力无限的君主制,以此打击贵族的特权和跋扈行为。各行政区从前由属于贵族阶级的采邑持有者管理,改为由拿薪金的文官掌管。1665年11月的“国王法”对此给予法律上的承认,从而确立了丹麦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腓特烈五世和克里斯钦七世在位时,宫廷里的一些德裔政治家曾极力主张和推行开明专制制度,但均告失败。1784年,腓特烈太子(后来的腓特烈六世)摄政后,丹麦社会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才真正开始。1788年,农奴制被废除,农民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义务劳役制度改成佃赋制,解除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大多数农民成为官册土地持有者,即持有一块经过官方注册并可以继承的土地。农民有了迁徙的自由,可以购买土地,自己支配土地的使用,加之耕作方法的改进和农具的更新,大片荒废的土地得到开发。

16世纪末期,丹麦成立东印度公司,在西印度群岛和几内亚拥有殖民地。1792年,丹麦率先停止从西印度群岛输入黑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禁止奴隶买卖的国家。1797年,新的关税法的颁布和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给丹麦经济带来活力,并且使丹麦的航运业得到很大发展,丹麦挪威的商船成为仅次于英国的排名世界第二位的船队,航运业获得巨额利润。此外,出版、教育等各个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自由主义的改革。但是,随之而来的战争将这一切都破坏了。1767年,丹麦宣布与俄国结盟,借以保障丹麦的武装中立。1801年,英国不宣而战,进攻哥本哈根;1807年,再次派遣舰队炮轰哥本哈根,丹麦舰队遭到致命的打击,几乎全军覆灭。丹麦转而与法国结盟,同英国和瑞典对抗。战争以丹麦战败结束,丹麦于1814年签订《基尔条约》,割让挪威给瑞典,从而失去了这个结盟400多年的盟国。(www.daowen.com)

战败使丹麦在欧洲的地位一落千丈,丹麦的海上贸易遭到严重破坏,国家财政几乎完全崩溃。战后重建工作进行得非常缓慢,国内对专制制度的批评日益强烈起来。市民阶级自由派提出建立全国性的立法会议,给予公民自由等要求,随之兴起的农民运动支持自由派立宪的要求,并提出普选权的问题。在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加上普鲁士的干涉,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的局势也动荡起来。1815年,丹麦国王以荷尔斯泰因公国君主的名义加入德意志邦联,而现在这两个地区却要摆脱丹麦国王的统治,因此爆发了1848年起义。面对公众要求宪制改革的呼声,腓特烈七世为了争取民众的支持,阻止德意志统一运动的威胁,同意召集立宪会议,起草一部自由宪法。与此同时,丹麦国王开始与荷尔斯泰因、石勒苏益格公国的战争,以保住这两个公国。1849年6月5日的立宪会议通过和签署了新宪法,腓特烈七世宣布废除君主专制政体,代之以君主立宪制,建立以民族自由党为中心的内阁;成立由上、下两院组成的议会,下院实行普选制,30岁以上的男性成年享有选举权,上院的选举权则有一定的财产限制。新宪法的颁布宣告历时190年的丹麦君主专制政体的结束。

19世纪中叶以后,丹麦的发展进入和平时期,社会经济逐渐复苏,政治体制向议会政治迈进。丹麦是一个世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19世纪以前,农村经济原始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与商品经济几乎不发生关系。18世纪末,丹麦将农民的义务劳役制改变为佃赋制,结束了中世纪以来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为自耕农农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而出现了l9世纪丹麦农业的飞速发展。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的丢失对丹麦人是一个极大的打击,疆土的日益缩小与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激发起丹麦人的民族情绪。在“失于外,补于内”的口号下,丹麦人开始改造日德兰半岛上荒芜的泥炭沼泽的垦荒运动。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约70万公顷的沙质荒原被垦殖,逐渐变成耕地,大约2.5万个自耕农农场出现在新开垦的土地上,丹麦的农业耕种面积增加33%。19世纪70年代,美洲的廉价玉米向欧洲市场倾销,给丹麦的谷物出口造成很大影响。丹麦无力对抗这种竞争,便寻找其他途径,转而发展优质农产品:一改过去出口活牲畜的做法,进行食品加工,以质量上乘的腌肉黄油奶酪、蛋制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丹麦农业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丹麦合作社运动的发展。丹麦村社制度在18世纪末已被废除,但古代村社协力合作的传统却是根深蒂固的。农业在向生产肉类和奶制品的加工业转化过程中,合作社运动在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合作奶场,农民把牛奶交给当地的合作奶场,合作奶场负责牛奶的批发,控制市场和销售,为农民提供一切利润。到19世纪80年代末期,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民与合作奶场结合在一起。合作奶场是归农民所有的共同财产,农民可占有不同的股份。19世纪末,丹麦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农业国家之一。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在新的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上,现代政治势力集团开始形成。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丹麦奉行中立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过一年的国际管理,1920年通过公民投票将石勒苏益格北部归还丹麦。20世纪30年代的西方大萧条也波及丹麦,1933年,丹麦失业率达到40%。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丹麦没有介入欧洲大陆诸强的纷争,并于1939年与德国签署了互不侵犯条约。1940年4月9日凌晨,德国陆海空军向丹麦发动突然袭击,轰炸机出现在丹麦首都上空;陆军越过边界,长驱直入冲进丹麦,军舰开进哥本哈根港。国王认为丹麦抗德无疑是以卵击石,御前会议于是决定不能做任何抵抗。丹麦遂与德国签订城下之盟,丹麦同意德国占领并使用其军事基地,德国同意尊重丹麦的中立、完整和独立。不屈的丹麦人民不能容忍长期受异族占领者的蹂躏,逃至英国的原保守党党魁默勒拒绝妥协,在伦敦组织了“自由丹麦委员会”。随着德国统治者对丹麦的搜刮越来越变本加厉,丹麦人民的反抗逐步由发泄不满的象征性抵抗转向反抗德国占领军的实际斗争。各种各样的破坏活动从小规模的零散的出击发展到有组织的联合行动,例如炸毁重要的铁路枢纽,使日德兰半岛的铁路网失去作用。共产党领导的“战斗的丹麦”抵抗运动在丹麦各地与侵略者进行直接斗争。地下抵抗组织不仅在丹麦本土活动,还在瑞典成立了一支由5 000人组成的武装力量“丹麦营”。1945年5月初,德国法西斯在全世界人民的打击下土崩瓦解,驻丹麦的德军于5月4日宣布投降。丹麦人民经过五年的奋战,终于迎来了胜利的一天。

尽管丹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地位并不十分明确,但是丹麦最终被认为是盟军的一支力量,并且在1945年成为联合国创始国之一。1946年以后,“冷战”的爆发使得丹麦传统的中立原则不再适用。丹麦和挪威在1949年4月作为创始国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丹麦从1961年开始对贫穷国家提供发展援助,并且成为世界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1953年,丹麦与冰岛、挪威、瑞典组织北欧理事会,积极发展北欧合作。1972年,丹麦就加入欧洲共同体的抉择举行全民公决,结果是多数公民表示同意加入,因此,丹麦在1973年正式加入欧洲共同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几乎所有政党都制定了综合方案,最为全面的是社会民主党制定的包括社会所有领域的福利战略。福利立法是以普遍性原则为基础的,即福利不仅仅是穷苦人们的权利,而且是所有公民的权利,要使所有领域都能受益。福利国家的发展是以迅速的经济增长、劳动力市场和产业结构变革为基础的。农业和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显著增长,导致农业部门的农场数量和劳动力人数减少,工业部门迅速发展。从1973年开始,丹麦的经济和对外政策逐步国际化。丹麦通过双边的或者联合国进行的对外援助逐渐增加。《欧洲联盟条约》在1993年5月18日的丹麦全民公决中以56.8%的多数比例被通过。在1999年1月1日欧元问世之际,丹麦选择暂不加入欧元区。2000年9月28日,丹麦就是否加入欧元区进行公民投票表决,53.1%反对,因而否决了丹麦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

今日的丹麦已经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昔日粗放耕种的农业国已变为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令世界瞩目的现代化国家。这个以高收入、高消费、高税收为特征的高福利国家,是将保障失业者、病人、老人和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明文定于法律之中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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