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丹麦科技创新体系构成分析

丹麦科技创新体系构成分析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4.4展现了一般意义上对于丹麦科技创新体系的理解。在经历一系列的调整之后,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成为丹麦科技创新体系中最主要的协调和管理机构。在丹麦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公共研究委员会负责部际的研究与创新事务协调。其中,丹麦公立的竞争性基金主要由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丹麦独立研究基金和丹麦创新基金三个基金构成。丹麦科技创新资助体系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庞大的私人基金资助体系。目前,丹麦共有七个技术服务机构。

丹麦科技创新体系构成分析

图4.4展现了一般意义上对于丹麦科技创新体系的理解。

从纵向来看,丹麦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由决策机构、协调和管理机构、资助机构(研发基金)和执行机构四个层级构成。

图4.4 丹麦科技创新体系的构成

(资料来源:《2017年研究与创新观察国家报告:丹麦》)

就决策机构层而言,丹麦议会下设教育与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可分为两个主要领域: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法案和动议的处理,对高等教育和科学部部长工作的审查。丹麦政府下设高等教育和科学部,对全国的科技创新事务进行管理。丹麦研究与创新政策理事会就研究与创新相关事务向丹麦议会和政府建言献策,其委员会成员共有九名,来自学术界(大学)和商业界。该理事会虽然与丹麦议会和政府属于同一层级,但是实际上并无对等之权力,并不参与政策制定。

在经历一系列的调整之后,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成为丹麦科技创新体系中最主要的协调和管理机构。虽然其他部门,如环境和食品部等,也主持一些部门内的创新活动,但是丹麦75%—80%的公共研发支出都从高等教育和科学部获得。实际上,高等教育和科学部对于公共研发支出的使用并无太多自由裁量权,该部管理的研发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自动拨款,每年的变化不大。除财政拨款之外的额外经费来源(通常是项目经费),该部门所占份额也是最大。2014年的数据显示,高等教育和科学部支配约67%的项目经费;食品、农业渔业部门次之,占10%;气候、能源建筑部门占7%;剩下的经费则分到教育(不含高等教育)、环境和其他政府部门中[23]。在丹麦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公共研究委员会负责部际的研究与创新事务协调。

如前文所述,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下设丹麦机构和教育资助署与丹麦科学和高等教育署两个直属机构,管理全国性的高等教育、科学、技术和创新相关事务。

研发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丹麦的科技创新体系有着成熟的研发活动资助体系。公共科研机构的资金来源,一部分依靠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自丹麦公立的竞争性基金、私人基金和国际基金。其中,丹麦公立的竞争性基金主要由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丹麦独立研究基金和丹麦创新基金三个基金构成。

丹麦独立研究基金由科学、医学、技术与制造、社会科学、人文五个具体主题的研究理事会构成[24]。它承担着双重职能,一是提供建议,二是对研究活动进行资助。独立研究基金会资助的研究通常是由研究者自主决定的选题,基金会不会对研究做过多的限制。但在特殊情况下,丹麦独立研究基金会会对在政治上应当予以考虑的研究主题进行资助。

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会通常愿意资助由探索心驱动且在其他基金会或者大学里难以获得资助的研究。它的核心资助机制是“卓越中心计划”。该计划通常有5—10年的投资[25]

丹麦创新基金主要用来支持与技术创新开发有关的研究,其目的是将创意、思想和创新转化为经济与社会价值。该基金会更多面向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企业研发和创新。它每年的预算是16亿丹麦克朗左右[26]。在架构上,创新基金会有一个接受高等教育和科学部监督的独立理事会。

丹麦科技创新资助体系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庞大的私人基金资助体系。从丹麦最早的工业基金嘉士伯基金开始,私人基金资助社会研究便成了一种潮流。目前,私人基金会在丹麦的研发活动投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7]。仅诺和诺德基金会在2018年就支出17亿丹麦克朗的投资,主要用于与生命科学相关的研发和创新项目。它的目标是到2023年,投资额度将达到50亿丹麦克朗。格兰富集团的保罗·杜·耶森基金会也积极参与对研发活动的资助。基金会认识到,公共研究资金和工业联合体一般都倾向于资助应用研究,但是应用研究建立在基础研究之上,因而基金会更愿意与大学合作,将资助放在基础研究上。2018年,格兰富的基金会共投入9 500万丹麦克朗的慈善资助,其中,51%的资助额用在科学研究上[28]

丹麦大部分的研发基金都来自国内,也有少量来自国际计划项目中的基金,如欧盟的“Horizon 2020”基金等。

丹麦科研体系中的研发执行层由丹麦的大学、公共研究机构、其他公办研究主体、医院、技术服务组织和企业构成,其中,最核心的研发执行主体是丹麦八所研究型大学:哥本哈根大学、奥胡斯大学、南丹麦大学、哥本哈根商学院、丹麦技术大学、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罗斯基勒大学和奥尔堡大学。在丹麦所有的公共研发支出中,八所研究型大学(包括其附属医院)占用95%的资助额,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只有5%的资助额。这八所大学每年能从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获得约89亿丹麦克朗的基础研究资助[29]。(www.daowen.com)

为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丹麦所有大学都设立了一个技术转化中心或者类似机构,促进研究活动的专利和商业转化,也为研究者提供咨询。大多数丹麦大学为学生设立专门的孵化中心,以加速器项目、竞赛等方式助推学生们的创新活动。丹麦技术大学的天空实验室(Skylab)便是一个典型。天空实验室(见图4.5)位于丹麦技术大学主校区,是一个学生创新创业社区和跨学科交流中心。实验空间包括办公设施、教学设施、社交空间、实验室和模型制作室。天空实验室提供免费的指导、活动、赛事安排和模型材料。它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实现他们的创意和创业想法,同时促进丹麦技术大学的学生与企业界、其他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和交流[30]

图4.5 丹麦技术大学的天空实验室

(资料来源:本书课题组)

除大学和医院之外,在丹麦科技创新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技术服务机构。目前,丹麦共有七个技术服务机构。它们的核心功能是向私营企业和公共机构提供技术知识与专业知识,通过推动技术的应用来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技术服务机构覆盖的行业非常广泛,包括数字化、制造业和机器人科技、食品和农业、材料科学电子和微电子、造船建筑业、水和环境、生物医学、安防、福利科技等[31]。这些机构为丹麦公司提供基于知识的服务,包括检验和验证,也包括为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特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或者为方案提供验证服务。技术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组织,却以私营企业的形式运营。它们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通常以商业条款的形式出现。技术服务机构创立的初衷是服务中小企业,不过,实际上这些机构55%的商业营收来自大企业[32]

以上是图4.4中提及的丹麦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行动主体。这是一种纵向视角。在实际运作中,一个运转良好的科技创新体系还有隐藏在幕后的行动主体。

2019年,克里斯蒂安·克特尔斯(Christian Ketels)等学者认为,丹麦的科技创新体系由五个互相联系的部分构成,分别是:合作研究和创新机构、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服务机构、支持知识型创业的机构、基金来源、创新网络与集群[33]。我们目前更多提到的是合作研究和创新机构(以大学为主)、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服务机构(如技术服务机构)和基金来源(如三大基金会),对于支持知识型创业的机构和创新网络与集群所谈不多。

正如克特尔斯等学者指出的,在丹麦的科技创新体系中,还有一些支持知识型创业的机构。这类机构包括一些公办的孵化器项目。然而,随着丹麦创新基金会和丹麦成长基金的设立,公办孵化器项目逐渐被整合进这两个基金会之中。大学附属的科学园区、孵化器、咨询机构也属于知识型创业的支持机构,如天空实验室。

除了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下的支持机构以外,丹麦的其他政府部门也有相应的一些支持机构,如丹麦工业、商业和金融事务部下属的丹麦商务推广委员会,联合高等教育和科学部及一些私人基金会,共投资3.92亿丹麦克朗,成立了一个新的生物创新研究所,旨在支持从大学里走出来的生物科技领域的初创企业。丹麦工业基金会下的加速器项目和奥胡斯大学的欧贝尔基金则是私人支持机构的典型[34]

创新网络与集群同样也是科技创新的行动者,也可以视为是科技创新网络的产物。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目前正在资助17个国家创新网络。这些网络主要是为了促进在能源、食品、信息通信技术及其他新兴产业领域中知识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创新网络的秘书处通常由大学或者产业集聚组织运行,根据一个两年期的合同从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获得资助。2017年,创新网络的预算总额为2.35亿丹麦克朗,其中,37%从高等教育和科学部获得。

丹麦的地方政府也资助了许多创新网络和区域集群。产业集聚成为丹麦科技发展的一大驱动力。“通过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丹麦已成为测试、开发和营销下一代机器人的全球最佳理想地之一。丹麦第三大城市欧登塞位居丹麦机器人热区榜首,虽然人口只有20万,却有着世界上领先的机器人产业集群,聚集了120多家机器人公司,既包含ABB和FUNAC等国际大企业,也囊括优傲机器人公司等行业先锋,更入驻了提供机器人商业化服务的Blue Ocean之类的企业。在欧洲,乃至全球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方面,欧登塞都已站在金字塔尖。”[35]

2018年,丹麦全国共有超过60个创新网络与集群。为降低复杂性和提升效率,丹麦近年来的改革方向是有意识地精简公共资助的创新网络数量,并且将资助的重点放在丹麦的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上。隶属于丹麦工业、商业和财政事务部的丹麦商业促进委员会的任务是确定丹麦的优势或新兴产业,高等教育和科学部则在这个基础之上推动相关产业集聚。

这种创新网络的建设,还体现在丹麦有意寻求国际创新合作。自2006年起,丹麦的外交部在海外设立了八个科技创业中心,其中一个设立在上海(其他七个为慕尼黑、新德里、圣保罗、首尔、硅谷、特拉维夫和波士顿)。海外科技创业中心的目的是为在中国等寻找发展机会的丹麦企业和拓展交流合作活动的丹麦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支持。丹麦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主要专注于生命科学与医疗、信息通信技术、金融科技、教育科技、绿色科技与可持续发展[36]

高等教育和科学部在布鲁塞尔设立了一个研究联络处(The Danish EU Research Liaison Office,简称DANRO),便于丹麦参与欧洲的研究网络。DANRO的主要任务包括:信息的搜集与传播;维持和发展与欧盟的良好关系;在布鲁塞尔为丹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丹麦的研究人员、组织和机构)安排相关访问和会议,并且告知参与“Horizon 2020”的可能性;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的办公室合作;支持丹麦研究者和研究导向的组织[37]。除了DANRO,丹麦在布鲁塞尔还设有另一个办公室——EuroCenter,作为丹麦参与“Horizon 2020”的国家联络点,也是欧盟-丹麦支持网络的协调机构,旨在促进丹麦与欧盟间的创新合作[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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