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关系是国家互动的基本形式,双边关系的建立和变迁过程是国家之间交往方式与联系模式不断变化的主要场所。丹麦在绿色外交格局中,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新兴经济体,侧重通过双边的务实合作和政策转移,有效地对接和把握这些经济体转型发展释放出来的市场机遇。
中丹关系堪称双边务实合作的典范。2020年,中丹建交70周年。自1950年建交以来,中丹关系始终保持良性发展,特别是自2008年中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后,双边关系快速发展,各领域合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两国元首于2012年和2014年实现互访,双方政治互信更加深化,贸易和双向投资呈现积极趋势,人文交流日趋活跃。2017年,双方共同发表《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方案融合中国“十三五”规划和丹麦发展战略,涵盖两国现有各个合作领域和机制,包括六大板块的内容:(1)加强政治、司法和国际事务合作;(2)共享经济、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红利;(3)促进科学、教育、文化、旅游和学术合作;(4)推动食品和农业合作;(5)增强公共卫生和福利合作;(6)共建绿色和可持续的文明社会[13]。其中,共建绿色和可持续的文明社会涉及十分广泛的合作内容,如表3.1所示。
2018年是中国和丹麦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丹麦时任首相拉斯穆森对此予以积极评价,认为两国在应对全球变暖、“一带一路”倡议和双边贸易领域可以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中国在应对气候挑战方面展现了坚强的领导力,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丹麦丰富的绿色发展经验也可以为解决气候问题提供借鉴。”[14]
丹麦在双边关系中建构绿色与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具有鲜明的政策转移的特征。政策转移是一个政治环境中的(或过去或将来)关于政策、行政安排、制度和思想的知识,被用于另一个政治环境中的政策、行政安排、制度和思想的发展的过程[15]。1989年,中国第一个风电场就是在丹麦发展项目的协助下建立起来的。从那时起,中丹风电发展项目致力于提升和加强风电项目的标准与法规,同时促进风能使用的规划。2009—2014年,中丹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加强了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上的能力。这个项目催生了中国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的建立。中国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与丹麦能源政策专家,尤其是丹麦能源署发展紧密合作,堪称绿色发展方案政策转移的典范。
丹麦在双边关系中建构绿色与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还体现出两个相互勾连的发展路径:公私合作和地方合作。公私合作形式多样。丹麦的“绿色国度”(State of Green)组织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绿色国度”是丹麦政府与丹麦四大主要商业协会——丹麦工业联合会、丹麦能源协会、丹麦农业与食品委员会和丹麦风能工业协会——共同成立的公私合营的非营利性机构。该组织致力于促进与国际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探讨如何共同应对挑战,如何发挥丹麦的相关能力和技术来推动绿色转型。作为拥有600多家丹麦企业、政府和学术机构、专家和研究人员的一站式平台,“绿色国度”与所有致力于推动全球向可持续、低碳、资源节约型社会转型的丹麦领军企业发展联系,展现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水资源管理、废物管理、气候适应、综合城市解决方案,为潜在的合作伙伴和匹配的解决方案搭建平台[16]。
表3.1 中丹绿色与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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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http://kina.um.dk/~/media/Kina/Documents/ChinaDenmark%20Joint%20Work%20Program%2020172020%20English.PDF?la=en。
丹麦清洁能源中心是公私合营推动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的另一个案例。该中心由全球各地当地的平台组成,与全球大型城市和国家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在丹麦工业联合会的发起下,首个分中心于2013年在纽约建成,此后,另外两个分中心相继在中国和德国落地运作。该中心在中国的办事处丹麦清洁技术交流中心中国同样具有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组织属性。该中心是连接中丹两国会员参与丹麦与上海之间所有清洁技术相关活动的最佳切入点,从各项活动中为丹麦企业进驻中国清洁能源社区,并且接触决策制定者挖掘潜在机会。在与中国的合作计划中,该中心的定位是:“我们支持丹麦清洁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国的能见度提升与商业化。丹麦清洁技术交流中心与各类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合作伙伴密切合作,为丹麦解决方案在中国市场的发挥提供了坚实的本地平台和强大的合作网络。我们同时协助丹麦企业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宣传,参与行业大型会议、小型交流活动,在行业领域保持曝光,由此为更多的丹麦企业提升知名度。”[17]
地方合作构成丹麦双边绿色伙伴关系的另外一个鲜明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丹麦国内分权治理的一个延伸。正如哥本哈根的一位地方官员所说:“城市的角色是决定性的,不仅仅在丹麦,对全世界都是如此。城市驱动经济发展,是人民生活、投资和工作的所在。这就是为什么它是未来可持续经济的焦点。”[18]
中丹地方合作内生动力强劲。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地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对参与国际合作更加积极主动。随着对外开放从沿海向内陆延伸,内地的对外交往和合作也呈现出活跃势头,沿海发达地区则进一步加快国际化进程,地方外交呈现更加多元化的特点。自中共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新一轮的开放为地方合作带来了新的空间和动力,加上中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丹在地方层面的绿色发展与务实合作中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19]。
2014年5月,中国成都与丹麦霍森斯两市在成都共同建立“中丹新能源环保研发应用中心”,打开了中丹开展新能源、环保产业合作的一扇重要窗口。该中心集新能源技术研发、转移及应用为一体,旨在为双方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一个多方合作的长效服务平台。其发展目标是:建立以中丹新能源环保咨询服务、技术研发、产品贸易为主的项目资源库,进行中欧项目撮合、配对,提供所需的配套服务;实现影响四川、影响中国的中丹新能源项目库及服务平台,组建中丹联合项目实验室,实现具体投资、贸易、研发项目;力争建立示范性中丹新能源环保产业园区[20]。
中丹两国共同倡导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为政策转移和互利务实合作提供了一个观念平台。该论坛是在《中丹联合工作方案》框架下,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共同建立的两国地方政府间首个机制化合作平台,旨在通过开展地方层面的各领域互利合作,将中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更高水平。首届中丹地方政府合作论坛于2016年12月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与丹麦性别平等和北欧合作大臣卡伦·埃勒曼共同出席论坛开幕式,为论坛揭幕。来自中国和丹麦的15位市长与400名两国政府、学术界、企业界代表齐聚北京,围绕“聚焦可持续发展,共享经济增长”主题展开充分的交流和讨论。来自中国和丹麦的商业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伙伴签订了6项合作协议。这些协议涵盖农业、水处理、乳制品和有机农场、旅游、金融等领域。丹麦将在这些领域深化与中国的全方位合作,分享其世界前沿的专业技术。2018年11月20—21日,第二届中丹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在丹麦奥胡斯召开,论坛围绕可持续城市和地区、可持续农业与食品、城市水资源和污水处理、健康和养老四个主题进行,共有250名来自中丹两国政府、企业与机构的代表出席。实践证明,中丹两国的地方合作为中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体现了丹麦在全球范围内与大国携手合作、推动绿色转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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