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哲伦清楚,他不能打击所有敌对者,在荒无人烟的南美,如果依照军法把五分之一的船员吊死在横檩上,他会一下子失去数十个劳动力,日后无法航行。他只能杀一儆百,而把大多数人留在身边,用良好态度把他们争取过来。
4月7日,麦哲伦选定牺牲者——凯塞达船长,他动用武器,亲手杀死一名无辜舵手,是唯一的杀人犯。于是,在这片没有政权归属的海域,麦哲伦设置了临时法庭。庭长麦斯基塔指控凯塞达犯杀人罪和叛乱活动罪,审讯专门请了录事,把冗长而又拘泥细节的证人证词全部记录在案,卷宗写了一页又一页。
麦哲伦最后做出判决:一、凯塞达斩首,用剑做行刑工具;二、凯塞达的仆人英利诺(Luís Enlino)也参与了杀害舵手的行动,同样该处死刑,但如果他同意亲手砍掉凯塞达的头,自己可以得到豁免。
要么自己被处死,要么亲手杀死自己的主人,这种残酷的抉择给英利诺带来极大的内心痛楚。最后,他想通了,反正主人必是一死,而他有可能活下去。于是,他一剑砍掉凯塞达的头,保住了自己的脑袋。(www.daowen.com)
按照当年远航时的野蛮惯例,凯塞达的尸体和缅多萨的尸体一样,被砍掉四肢,插在了船杆上。
如何处置卡尔塔海纳和另外一名始终煽动不满情绪的牧师,麦哲伦最初有些犯难。他认为他们有罪,但卡尔塔海纳是国王派来的总监察官,和自己几乎处于同等地位,他不能把他交给刽子手。而作为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不愿意处死接受过涂圣油仪式的牧师。可给两名主犯戴上镣铐,带着他们继续远航,同样是不现实的。最终麦哲伦在临时法庭上宣布的第三项判决是,将卡尔塔海纳和牧师逐出国王的船队,船队起航时,发给两个人一定数量的食品和酒,让他们留在圣胡利安湾荒无人烟的海岸,任其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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