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来到西班牙之后,不断更改姓名。但从现在开始,他把姓名最终确定为“基督使者·哥伦布”(Christopher Colombus)。
他终于见到了令他西寻印度的命令,但让他惊讶的是,双王同时秘密做出决定,要所有犹太人,或接受天主教,或离开西班牙,并限制他们带走财产。
3月31日,阿拉贡枢密院秘书哥伦马(Juan de Coloma),代表国王,内部签发驱逐不愿皈依天主教的犹太人。这里再强调一遍,西班牙的反犹运动历来是民众性的,而护犹却是贵族性的,排犹不是因为种族歧视,而是因为宗教信仰。哥伦马的母亲就是犹太人,但她已经皈依天主教。
另外,与中国盛传的野史正好相反,给予哥伦布最大支持的并非伊莎贝拉王室,而是斐迪南王室。像皈依天主教的犹太人桑坦赫尔和卡布雷罗(Cabrero),还有这位哥伦马,全都是斐迪南的人。
4月17日,哥伦马代表国王,就他和佩雷斯共同起草的《圣菲协议书》,与哥伦布进行最后谈判。
在先前提出的条件之外,哥伦布突然又提出了一个非同一般的要求。他要求,对西班牙和他发现的岛屿和陆地之间的一切贸易诉讼,都要由他或他的代理人来处理。这种是中世纪的法律观念,双王正在努力把它从主教和要人们的头脑中根除掉,但哥伦布却要把这个渐渐死亡的观念移植到印度事务中。
哥伦马听了后,感到坐立不安。他不敢让谈判再次破裂,所以签名时,他在哥伦布的这个新要求下写上了这样一句话:“如果这属于海军上将的职权范围,陛下就同意。”最后商定的结果是,如果哥伦布同意,他有权对一切远征印度的活动投入八分之一的股份,由此享有八分之一的收益。
这份合同从头至尾,没有“印度”字眼儿,有可能是为了不惊动葡萄牙。
哥伦马和哥伦布在协议上签了字。(www.daowen.com)
此时,哥伦布已通知平松家族准备船队,组织人马,于是平松兄弟便自掏腰包,迅速行动起来。
4月30日早晨,哥伦布被一阵号声惊醒。他探头向窗外看,一名全副武装的军官在两名市长和两名警察的陪同下,正在严肃地发布口头公告,说自当日起,双王限期三个月,让所有拒绝皈依天主教的犹太人离开自己的统治区,准许他们经水路或陆路把自己的产业、家当、不禁止不控制的商品带走,但是金银货币和其他王国的法律禁止的东西除外。
同是这一天,哥伦马又签署了两份文件。一是《圣菲协议书》的法律证书,同意授予哥伦布在协议书中要求的那些头衔和要职,但哥伦布重新被称为“基督使者·哥伦布”,堂的尊称、那些头衔、特权自然推迟到了“在发现和挣来上述大洋海的岛屿和陆地或这些地方以外的任何地方之后”再授予。二是命令帕罗斯市长,把先前惩罚他要他装备的两艘三桅帆船,交给哥伦布支配。
此时,那些拒绝皈依天主教的犹太人四处求情,却很难找到人愿意买下他们的漂亮的大庄园和产业,于是他们只能要很少钱就把这些东西卖给基督徒。由于不许带走金银,他们只能用葡萄园换取有限的呢料和布,用一栋房子换一头驴。当然,许多女人咬碎金银,吞到肚子里,偷偷带走了,但最后要开膛取出。
这次排犹运动,165000名犹太异教徒,历经重重关卡的盘查和劫掠,在限期内离境。而土耳其总督立刻派海军去西班牙,把这些犹太人接到土耳其,安置在各个省内。他向各省下达命令,必须友好对待犹太人,否则处死。其后,总督给斐迪南二世写信,说他“是个伟大的统治者,宁愿自己贫穷,也要把财富赠送给别人,我实在是太需要这些人才了”。这些被西班牙驱逐的犹太人,把新思想、新技术带进土耳其帝国,增强了其本来就很强大的国力。
5月12日,哥伦布满怀希望,离开格拉纳达,前往帕洛斯港。
流浪天涯的哥伦布行进在胜利的归途,而他看到的到处都是失去家园的同胞。从格拉纳达到帕洛斯港,哥伦布在道路上,在田间,看见一批批走向边境的犹太人。许多基督徒可怜他们,劝说他们接受洗礼。而犹太教士让妇幼唱歌、击鼓、摇铃,激发他们不屈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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