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前建成投产的水利水电工程,如丹江口、柘溪、潘家口、大黑汀等,大都在“大跃进”或“文革”时期上马兴建。由于当时在思想上对移民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普遍存在重工程建设、轻移民安置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不重视前期工作,不注意研究环境容量。在工程建设中,各级领导忙于抓施工建设,抢进度、抢工期,而把移民工作放在从属位置。移民安置工作不遵循科学,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完全依靠行政命令手段来进行,导致移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给移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一系列困难,产生了许多遗留问题。
1.忽视水库移民前期工作,忽视环境容量分析,盲目后靠安置
丹江口、柘溪、潘家口、大黑汀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不深入,大多限于估算补偿投资,普遍缺少可供实施的移民安置规划。如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于1958年动工兴建,1973年主体工程建成,移民38.27万人。当时没有移民安置规划,实行先迁后安的移民政策,移民搬迁随着淹没高程而进行,移民后靠和外迁都很草率,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由于安置地点不落实,有些移民搬迁四、五次,使本来有限的财力被这一次次搬迁消耗殆尽。
部分水库即使有移民安置规划,也未能付诸实施。如柘溪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始于1960年,到1974年基本完成,移民16.93万人。当时设计安置方案,需外迁9.85万人,就地后靠7.08万人。但在动迁实施中经常是移民搬迁进度赶不上工程进度,造成以水赶人的局面,提出“共产党员带头移,贫下中农跟着移,地富反坏押着移”的口号,实行政治移民,根本没执行设计的安置方案。实际外迁了6.9万人,库外县内集中或分散安置0.376万人,留库后靠人数达9.65万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外迁的移民又返迁了1.072万人,给柘溪库区原本有限的环境资源增添了沉重的负担。现在柘溪水库新化、安化两县,由于超设计安置移民,移民人均耕地分别为0.4亩和0.21亩,仅是当地平均水平的64%和38%,为搬迁前的28%和62%。又如潘家口、大黑汀两水库在工程设计时均没有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工作不顾环境容量,盲目按照“尽量就地安置、尽量本县安置、尽量后靠安置”的原则进行。结果,大量的移民后靠安置,造成移民生产资料严重不足,人均耕地由搬迁前的1.16亩下降为0.27亩。(www.daowen.com)
据统计,当时全国有82%的移民是后靠安置,超越了安置区土地的承载力,造成环境容量严重不足。加之水、电、路、文、教、卫基础设施匮乏,产生了众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正是由于不重视前期工作,随意搬迁,致使许多移民种粮缺地,住房简陋,交通不便,饮水、就医、子女上学困难,连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都不具备。移民思想动荡,上访不断,返迁严重,成为当地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2.移民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移民经费严重不足
这个时期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标准都很低,特别是1978年前修建的工程,移民人均补偿只有200~300元。对移民的房屋补偿,大多没按受淹面积计算,而是简单地按人均几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加之未考虑移民生产发展经费,大大增加了移民重建家园的困难。如丹江口水库、河南省淅川县库区,第四、五、六批移民,按当时政策,包括建房费、生产费、运输费等在内,人均安置补助经费分别只有316元、325元和370元;丹江口水库、湖北省丹江口市所有动迁移民不论原有房产数量多少、质量好坏,一律由国家统一拆迁,按移民人口、辈份、床位评定建房分配间数,城区移民分到的房屋只有租赁权却没有产权;柘溪水库国家仅投入移民费用2000多万元,人均不到200元,到移民手中的仅5~10元的途中生活费。1978~1986年间修建的工程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移民人均补偿有了增长,而且开始考虑生产扶持,但总的来说,移民投资还是相当有限,难以满足移民生产生活安置的需要。如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移民总投资为22189万元,其中基建款17189万元、生产扶持金5000万元,人均4408元;实际用于移民个人补偿资金5889万元,人均仅1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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