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对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分析与建议

对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分析与建议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和有关方面参考。如在同一水库工程供水,一些个体业主为了得到投资大、效益好的养殖业的“救命水”,就自发地与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协商,达成高价转让用水权的协议。水库实施用水权转让后,水库运行要求变化了,综合分析确定科学的调度运行机制,按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用水权转让价格高低由市场的多方面因素所支配,应当由供需双方协调达成一致。

对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分析与建议

对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和有关方面参考。

(1)培育用水权转让市场有前景,要从政策法规上引导推动。浙江舟山前几年干旱,本岛水资源缺口大,用轮船从长江口和宁波运淡水,居民生活用水限时定量供应。曾经发生城市和农村之间、农业内部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之间的用水矛盾。如在同一水库工程供水,一些个体业主为了得到投资大、效益好的养殖业的“救命水”,就自发地与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协商,达成高价转让用水权的协议。在温州乐清等地也发生过类似用水权转让的事。绍兴河网曾多次从萧山引钱塘江的水。我省一些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同志,曾提出用水权转让如何实践操作的问题。因为跨流域跨地区引水项目正在不断出现,如舟山向大陆跨海引水项目正在进行,慈溪曾经协商向上虞引水,目前先从余姚引水,乐清规划楠溪江从永嘉引水,永康计划从仙居引水,有些跨流域跨地区引水已列入“十五”水利规划。这次横锦水库用水权转让,是我省较大规模用水权转让的新开端,为全省用水权转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这次省政府和省人大对制定《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很重视,其中对水权转让问题要认真研究探索,把成功的具有发展方向的经验从法律上加以总结肯定。

(2)农业节水转向城市供水要积极发展,在政策上必须给于扶持。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紧缺,今年旱情严重,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秦皇岛、天津、北京、青岛、威海、烟台等城市纷纷告急。我国水资源不足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城市,未来将更为明显。浙江省水资源不足的情况虽然较北方缓和,但城市缺水亦较严重。解决水资源不足有三个方面,即开源、节流、治污。从浙江这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治污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次长期艰巨的任务,有效遏制水污染,从而解决水脏问题,使之变成水清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水源工程建设条件好的项目越来越少,投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而通过农业节水解决城市供水水源不足见效快、投资省。我省水库众多,总体来说,水库具有水量稳定,水质好,供水保证率高的优势。近10年来,我省越来越多的城市供水水源转向城市,这种趋势还将加快发展。从各个国家发展历程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业用水逐渐减少,城市用水量增加,城乡用水比例的这种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我们要主动地适应用水结构的变化,积极地做好农业节水这篇大文章。横锦水库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大致是1元钱投入,能节约一方水。据初步调查估算,浙江大中型水库灌区,原有渠系水利用系数在0.5左右,渠系节水改造每投入1~1.5元钱就能节约一方水。新建水库一般每方水单位造价在5元左右。这两者投入产出比较效益,农业节水项目优势大。更何况,农业节水是传统粗放农业灌溉向现代集约农业灌溉转变的必然,是现代高效农业必要的灌溉设施。农业节水又能省工省时,为农民减负增效。农业节水项目要积极发展,相应在政策上必须进行扶持。因为,我省大部分水库建于“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年代,由国家出资,农民出力,主要为农业灌溉服务。从产权理论意义上来说,国家和农民是产权主体。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大量水库所有权形式上为国有,但切不可忘记农民的原始投入,切不可忘记保护农民的应有利益。为此,建议凡灌区改造节约水源转向城市供水的,农业节水项目投入不能由农民单方面承担,应当由农民灌溉方和新增城市供水方双方承担,以体现“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具体操作上,在向城市供水水价中附加用于农业节水,附加水价多少,由农业节水项目论证时按投资概算分摊比例加以确定;经批准立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水价附加的政策。建议水利厅商计委(物价)提出这方面农业节水的扶持政策,报请省政府批准贯彻实施。

(3)水库功能调整和用水权转让要科学论证规范审批。我省各个流域综合规划对流域干流和重要支流控制性骨干水库功能调整已提出原则意见,需要以此为依据逐个进行调整方案的论证。有些支流上的水库功能调整没有进入流域综合规划文本,这方面需要规划延伸和逐个功能调整方案的论证。这次横锦水库的情况又一次说明了水库功能调整这项工作的紧迫性。水库功能调整主要内容一是尽可能增加防洪调蓄能力,二是调整用水结构,发展城市供水。原有一批水库,根据当时经济社会需求,确定设计功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了,相应进行功能调整完全必要,但要慎重,要按规范行事。比如说把农业灌溉转到城市和工业上去,绝对不能轻视甚至放弃农业灌溉用水,而应通过节水灌溉工程措施和农业生物技术措施,开创农业节水新局面,把农业节约下来的水权转让给城市和工业,做到农业和工业的协调发展。城市供水水源近些年来大量转向水库,发展下去,今后浙江城市供水水源主要依赖水库。因此,需要城市供水水源、农业节水灌溉、水库功能调整综合规划,系统研究,比较论证,真正实现优化水资源配置。对水库功能调整论证方案规范审批管理,大中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库用水权转让要以水库功能调整方案为基础,进行取水许可审批。这不仅要考虑可供水量,还要研究尽可能减少因对径流变化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不同河流情况,合理确定可供水量与径流比例关系,把握对水环境影响程度。水库实施用水权转让后,水库运行要求变化了,综合分析确定科学的调度运行机制,按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4)用水权转让价格要进行必要评估,为市场定价提供依据。用水权转让是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行为;市场起着基础性作用。用水权转让价格高低由市场的多方面因素所支配,应当由供需双方协调达成一致。用水权转让还处于初创阶段,为培育和促进水市场发展,用水权转让价格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土地使用权转让已发展成为较成熟的市场,有比较健全地价评估机制和办法,这是值得用水权转让建立价格评估制度所借鉴的。用水权转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仅是水资源使用权的转让,这只是可利用水资源转让,而不是工程开发利用的水的使用权的转让;另一类是水资源经工程开发后可供水使用权的转让。前者价格仅为水资源的价格,后者价格包括水资源价格和工程水价两部之和。1993年浙江政策性规定的水资源费标准是偏低的,每立方米仅为1~2分钱,这不能完全代表可用水资源转让的价格。在可用水资源转让时,可以以此为参考,根据当地水资源稀缺程度,协商定价。工程水价关键是要合理确定工程重置价,由重置价测算工程建设费用和运行管理费用

(5)用水权转让收益要继续用于发展水利。水利所需投资大,资金紧缺是长期以来制约水利的关键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政策性社会项目筹资成为水利筹资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由于“两个减负”(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和农村费税改革的影响,项目筹资难度增大。近年来虽然浙江各级财政用于水利资金增加较多,但水利要办事情多而资金总体紧张的状况未缓和。水利改革多年来探索盘活水利资金,用水权转让是一条途径。用水权转让收益用于水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必要的。首先要用于水库库区建设,上游源头治理,水库枢纽工程维护,灌区渠系的配套改造。特别要注意把转让用水权的水库工程维护管理好,转让收益不能不用于工程管理,而出现工程老化破旧,工程维护却要向上“伸手”要钱。其次要用于新建水源工程包括节水灌溉建设。再次要用于其它水利建设。(www.daowen.com)

(6)水库用水权转让需要灌区群众支持。在国有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库建设中,广大农民群众出了力,水库有固定的灌溉范围,一般成立了灌区代表大会,灌区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事宜交给灌区群众代表讨论。虽然灌区群众组织不尽健全,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但在水库节约农业灌溉用水向城市供水,在转让用水权时,要征求灌区群众组织的意见,有关情况要向基层干部和群众说明,解释清楚,消除群众的担忧,让群众了解支持这项工作。横锦水库部分用水权转让,东阳市政府做了不少灌区群众工作,市五大班子投票一致赞成;充分显示其慎重和民主。用水权转让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好事,好事要办好,让群众拥护,让群众满意。

(7)对用水权转让的实践要深入总结,从水资源配置的规划、水库功能的调整、取水项目的论证、城乡用水的协调、水资源和工程水价的评估、水权的界定、水权转让收益的用途、用水权转让的审批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规范,政策上予以引导,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注释】

[1]2000年11月24日,浙江东阳、义乌两市成功实现水权转让后,浙江省水利厅潘田明、王伟英同志撰写了这篇调研报告,对两市用水权转让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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