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们水利部门或多或少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上,习惯于依赖国家,造成一些水利工程产权不清、职责不明,老化失修,难以正常发挥效益。在全国的抗旱水源工程中,除大中型工程外,量大面广、星罗棋布的小型工程问题最多,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遇大旱望井兴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从表象上看,是有人建、无人管,有人用、无人修。从深层看,是缺乏一种内在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缺乏良性的投入机制、管理机制。我认为核心是产权问题,并由此引出缺乏水价形成机制问题。这次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西部抗旱打井节水项目区调研中,我们亲身感受到抗旱工程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的重要性。吉林省乾安县以前也打了一些井,由于过去没有好的机制,产权明为国家所有,实际无主,造成未曾使用的井被埋到了地下。1998年县政府制定了新的鼓励政策,即谁发现了地下的井,井的产权就归谁所有,结果该县一次从地下找出了200多眼井,可见机制问题的重要性。黑龙江省安达市采取农民独资、股份制及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抗旱打井,通过签订合同明确机井的产权、管理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管井用井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现有的4066眼机井在近几年的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单井综合效益均在5万元以上。在安达市我们看到,不论是旧井还是新井,井井产权明晰,管理到位,完好率高,并在抗旱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还促进了种植结构调整,发展了井旁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有井户、无井户,管井户、用井户,都从当地政府制定的水价政策中获益,激发了当地群众打井、护井的积极性。因此,建立抗旱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将是进一步推动抗旱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建议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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