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个人所得税案例:如何避免过高纳税?

个人所得税案例:如何避免过高纳税?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目前,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是: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为X元,费用由乙方自负。假定钱老师给某合资企业的经理层人士讲课,共获劳务报酬50000元,自己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10000元。依税法规定,钱老师应按5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0××30%-2000=10000(元),则钱老师实际只获得30000元的收入。则钱老师只需就35000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案例中的钱老师便属于这种情况。

个人所得税案例:如何避免过高纳税?

常见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可以采取推延或提前的方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纳税人通过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务报酬收入。

案例

目前,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是: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为X元,费用由乙方自负。其实,这种条款不利于节省税款。假定钱老师给某合资企业的经理层人士讲课,共获劳务报酬50000元,自己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10000元。该老师应如何纳税?依税法规定,钱老师应按5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则钱老师实际只获得30000元的收入。

如果对合同进行修改,便可以获得更大收益。即将合同中的报酬条款改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讲课费35000元,往返飞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及应纳税款全部由甲方负责。”则钱老师只需就35000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案例涉及劳务报酬合同的设计技巧。很多人在签订劳务报酬合同时只注意法律含义,往往忽略其税收含义,因而自己多缴了税款也不知道。从合同字面上看,好像可以获得很大收益,但扣除掉应缴税款及各项费用开支后,实际所得却远远下降。本案例中的钱老师便属于这种情况。(www.daowen.com)

从企业方来说,企业的实际支出没有变多,甚至还有可能有所减少。因为:

(1)对企业来说,提供住宿比较方便,伙食问题一般也容易解决,因而这方面的开支对企业来说可以比个人自理时省去不少,企业的负担不会因此而加重多少。

(2)合同上规定的讲课费少了,相应来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变少了。虽然修改后的合同规定由企业缴纳税款,但实际上可以由企业少付的讲课费进行弥补。

(3)费用的分散及减少使得企业列支更加方便,也使得企业乐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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