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详解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详解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详解

下列各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www.daowen.com)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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