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以下几种。
1.交通运输业
(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建筑业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3)自建行为营业税处理。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具体见表8-14。
表8-14 自建行为的营业税处理
3.娱乐业
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
4.服务业
(1)一般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为营业额。
(2)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气费及房租等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3)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5)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www.daowen.com)
(6)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定营业额。
(7)国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8)境内单位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
5.版权业
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应征收营业税。
6.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的核定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8.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1)单位或个人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是退款已经征过营业税的,这时允许退还已征税款,或者是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扣减。
(2)单位个人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时候,由于对方违约而收到的赔偿金违约金应并入营业额,这实际是价外收入。
(3)单位和个人应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经交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4)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委托安排劳动力。
(5)通信电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用的货物,这些货物都属于设备,其价值可以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当中,而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包括设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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