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化现状,随着WTO各成员国的科技水平和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标准化管理体制均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型向学术团体主导型过渡的历程。其标准化管理体制表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国家委托标准化协会或学会统一规划和协调全国性标准化事务,政府对标准化机构实行监督、管理和支持。标准化协会或学会在标准的制定、发布、出版发行以及实施管理方面具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形成了效率较高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模式。
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标准化管理体制显然不符合社会经济和标准化发展的需要。虽然中国也成立了一些标准化学会或协会,但是它们的定位、性质、人数以及功能等远没有达到国外类似机构的程度。
随着中国入世,中国标准化事业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吸收和借鉴WTO有关成员国在标准化管理体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大力培育和扶持标准化学术团体,加强政府与学术团体的合作,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对于改革中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无疑是先行一步的重要工作。
中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是政府主导型。政府承担了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规划以及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科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等。中国的标准化学会或协会,在性质、人员组成以及所具有的职能等方面都不能与国外类似机构相比。
新成立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我国标准化最高管理机构,但它是政府职能部门,与国外的国家标准化学会或协会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中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仍然实行政府主导型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化仍然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职能转变以后,在标准化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实施,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www.daowen.com)
(2)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规划以及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3)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重点是安全、卫生、环保等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重要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4)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要国家标准的实施和实施监督。
(5)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科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6)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归口管理有关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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