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标准化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电力体制的改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较为适应的管理模式。十几年来,电力标准化工作受到了各届政府的重视。1993年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后,正式组建电力标准化组织管理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1994年3月电力工业部以1号令发布了《电力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为做好电力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上的依据。同时设置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由一位部领导担任组长,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组成。1998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使电力标准化政府职能,于1999年6月以10号令发布了《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力标准化管理的三个层面,即:国家经贸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和标委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在2003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电力标准化日常事务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具体负责。十几年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以服务全行业为宗旨,从全行业利益出发,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在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电力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承担起标准这一行业服务职能,依靠广大会员单位,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及时制定、修订电力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满足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年均在100项左右。经过电力系统标准化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电力标准共1089项,其中电力国标223项,电力行业标准866项,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电力行业各个专业,满足了电力生产、建设、运行及管理的需要,并对促进电力工业技术进步、改进服务和产品质量、提高效益、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电力标准化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网络。目前,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已达34个,涉及到电力行业的电力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环境保护、试验技术等各个专业,标委会委员由本专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专家人数达1000人之多,这些委员专家绝大多数来自科研、生产第一线,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另外,还归口管理8个专业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8个专业的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中国业务。(www.daowen.com)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也建立了企业标准化体系,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打下了基础,不少电力企业建立了标准化机构,特别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在公司内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或在科技部门内设立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组织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的实施。因此,电力行业已经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标准化工作的队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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