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德国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文件体系及其法规概述

德国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文件体系及其法规概述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对德国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则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概念,现以德国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文件体系为例,作些简要说明,见图4。德国大约有35个政府主管机关制定、颁布法规,其中10%与技术有关。DVM制定德国材料研究与检验协会标准。德国混凝土联合会标准和专业报告只有汇编,没有单行本。

德国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文件体系及其法规概述

1.概述

德国标准化机构始建于1917年,称为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NADI),1926年改为德国标准委员会(DNA),1975年又改为联邦德国标准化学会(DIN)。DIN是一个经注册的公益性民间团体。其技术机构是标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工作组,全国约有4万人参加制定标准的活动。德国标准(DIN)较多,1984年曾达到20732项,近年来限制增长,1988年减少为20450项。

德国是ISO、IEC、CEN和CENELEC等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机构的积极参加者。在ISO、IEC中承担了1/6的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在CEN和CENELEC中担任了约1/3的工作量。每年用于上述活动的经费占DIN总支出的50%~60%。

2.标准体系

德国将各种标准、技术规程、技术法规、技术条例、技术规格统称为技术规范文件(Technische Regeln)。目前,全国大约有现行技术规范文件3.7万件(1987年约为4.5万件),是由近200个专业团体、工业协会、民间组织和政府机构制定的。每年大约有6000个新技术规范文件出版问世;与此同时,又有3000多个技术规范文件作废失效。在这些技术规范文件中,德国标准化学会(DIN)制定的DIN标准占59%,其他专业团体制定的占29%,政府机构制定颁布的占12%。

为了对德国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则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概念,现以德国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文件体系为例,作些简要说明,见图4。

由图4可见,德国技术规范文件体系一般由“技术法规”、“技术规则”、“一般基准、标准和规范”三个层次组成。文件层次愈高,其约束性愈大,有效期愈长;文件层次愈低,其数量愈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愈强。

图4 德国压力容器(不包括蒸汽锅炉)技术规范文件

图4中的上三层为技术法规,包括工业法、工业管理条例(Gew.O)、压力容器条令。

图4中的中间两层为技术规则,包括压力容器技术规则(TRB)、压力容器工作委员会技术规则(AD)。

图4中的下两层为一般基准、标准和规范,包括DIN标准、SEW标准、企业标准、操作指南等。SEW标准是德国钢铁工程师协会(VDEh)制定的钢铁材料标准。

(1)技术法规。德国的法规一般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专设机构颁布的法律文件,包括法律、命令、规定和条例等,按其内容大致可分为行政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两大类。有关建筑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技术方法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性文件,称为技术法规。技术法规的特点是强制性、等级性和相关性。德国大约有35个政府主管机关制定、颁布法规,其中10%与技术有关。技术法规可以分为三级,即法律、政令和管理条例。“工业法”属基本法,由联邦政府制定;“工业管理条例”由经济部制定(属联邦法);“压力容器条令”根据工业管理条例第24款制定。(www.daowen.com)

(2)技术规则。德国将除DIN以外的各种专业团体制定的标准性质文献统称为技术规则。目前约有120个技术规则制定机构,制定大约180种技术规则,总数达1.8万件。德国技术规则实质上相当于德国行业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技术规则制定机构有:德国工程师协会(VDI)、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德国钢铁工程师协会(VDEh)、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等。有关劳动安全、设备安全和预防事故等方面的技术规则(TR)和安全规程(UVV),是颇有参考价值的技术标准文件。其中较重要的有:①根据Gew.O的有关规定,由各技术委员会编制,经劳动与社会秩序部正式发布实施的技术规则(TR),如电梯技术规则(TRA)、乙炔设备技术规则(TRAC)、压力容器技术规则(TRB)、蒸汽锅炉规则(TRD)、压力气体技术规则(TRG)等;②根据联邦政府的某项法律或管理条例编制的安全规程或预防事故规程(UVV);③由劳动与社会秩序部制定的工作场所规程(ASR);④有关压力容器材质、设计、计算、安装以及安全方面的压力容器工作委员会技术规则(AD),AD将来由TRB代替;⑤德国煤气与供水专业协会(DVGW)规程;⑥德国焊接技术协会(DVS)制定的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⑦核技术委员会(KTA)制定的安全技术规程。

3.与水利相关的部分其他标准机构

(1)德国水利与农业工程协会(DVWK)。DVWK制定德国水利与农业工程协会水利规则与标准,如,DVWK201《河流水质监测站:安装、施工与操作》。

(2)州际水质管理委员会(LAWA)。LAWA是德国各州政府之间的合作组织,旨在解决和协调水源污染和水质净化问题,委员会主席由各州的有关部长轮流担任。目前已制定了20多种水质管理方面的技术法规,其中有:对水路周围地区危险性液体流过装置的要求规定、水污染液体目录、水域热负荷的评定原则、核技术装置的放射性物质排入水域的规则、水利与核能、矿泉保护区规则、水位测试规则等。

(3)德国材料研究与检验协会(DVM)。DVM制定德国材料研究与检验协会标准。

(4)德国水泥工业协会(BDZ)。BDZ制定德国水泥工业协会筑路作业标准,如《BDZ Betondecken联邦、州、县及镇属公路的混凝土路面新建工程水泥标准》。

(5)德国混凝土联合会(DBV)。德国混凝土联合会标准和专业报告只有汇编,没有单行本。

(6)德国钢筋混凝土委员会(DAfStb)。DAfStb制定德国钢筋混凝土委员会规程,如《混凝土构件的保护与维修》(1990)。

(7)建筑工程合理化协会(RG—BAU)。RG—BAU是德国经济合理化委员会(RKW)下属的一个二级协会,有建筑工程合理化协会标准与施工规程。

(8)建筑标准效率手册(StLB)。这是由德国标准化学会(DIN)分别对建筑工程中的架子工、地基、农业建筑、钻井、蓄水、排水、瓦工、钢筋工、照明、粉刷、通风、布线等指定的标准效率手册。如StLBLB021《屋顶防水工作》(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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