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争端解决机制:协商、斡旋、裁决和维护公正性

争端解决机制:协商、斡旋、裁决和维护公正性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协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程序,是必须采用的程序;斡旋、调解和调停则是争端各方同意自愿采用的程序。但是,提供补偿和采取报复都是临时性的措施,最终的结果应是被诉方执行专家小组或常设上诉机构的建议或裁决,以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争端解决机制:协商、斡旋、裁决和维护公正性

随着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WTO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矛盾与纠纷增多,这些矛盾和纠纷需根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WTO建立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在于维护各成员方在有关规定、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达成能为争端各方接受的与有关协定、协议中规定相一致的解决方法,或至少能立即撤消那些与有关协定、协议中规定不相一致的措施。在撤消这些措施属不可能时,可采取相应补偿措施,并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手段。实践证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保障WTO协定、协议实施以及解决成员方之间贸易争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际贸易顺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WTO前总干事鲁杰罗说,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WTO成就的评论就不完整。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的最独特贡献。据统计,在GATT成立后的50年内共受理了238起争端,而WTO成立后的3年多时间里就受理了70多起争端,说明了各成员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

1.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主要有:协商解决原则、自愿调解与仲裁原则、多边争端解决原则、授权救济原则、快速解决原则、差别待遇原则等。这里的差别待遇是指优惠待遇。差别待遇原则是针对各成员方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提出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原则。

2.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www.daowen.com)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主要有:协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程序,上诉程序,建议或裁决的执行及其监督等。协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程序,是必须采用的程序;斡旋、调解和调停则是争端各方同意自愿采用的程序。协商是在争端双方之间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是争端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应双方之中任何一方的请求出面进行,斡旋不参加争端双方的谈判,只为双方提供有利于谈判的条件,调解或调停则参加争端双方的谈判,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如果经过60天的协商、斡旋、调解和调停都未能解决争端,争端的任何一方可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请求成立专家小组,除非DSB全体反对,不能成立专家小组外,专家小组应在60天内向争端双方和DSB提交专家小组报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如果争端一方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上诉。常设上诉机构受理上诉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迟不得超过90天,并提出受理上诉的报告和裁决。争端双方应服从和执行专家小组或常设上诉机构的建议或裁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被诉方不执行建议或裁决,起诉方可以向被诉方要求补偿。如果被诉方拒绝提供补偿,起诉方可以在DSB授权下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提供补偿和采取报复都是临时性的措施,最终的结果应是被诉方执行专家小组或常设上诉机构的建议或裁决,以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见图2。

图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3.争端解决机制的局限性

争端解决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争端解决的执行及其监督主要依靠道义力量,不采取集体报复,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措施。争端解决机制只是赋予起诉方中止履行义务的能力,对被诉方的措施要由当事方执行,且报复程度不能超过其遭受的损害。因此,解决争端的基础最终决定于当事方在国际贸易中的经济实力地位。发展中国家的报复力是有限的,且中止减让义务后,自己也有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而大国、强国凭借其经济实力和贸易地位,很容易通过报复达到对小国、弱国构成威胁或实行制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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