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的初步探索与研究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80年代在国际中医药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企业和科研院所也开始逐步关注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2001年,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中药配方颗粒产业,特别是在生产企业的研发生产过程,还有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规定指出此类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的名称被定义为“中药配方颗粒”。其生产和销售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都需要按照我国与中药饮片相关的监督管理相关法律和法规来进行(但中药颗粒饮片在出口、办理相关出口商检备案、通关等手续时,当地海关等监管部门开展统计的时候,仍会把其出口数量算作中成药来统计)。同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注册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2002年,北京康仁堂药业及四川新绿色药业两家企业又先后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评审论证,成为我国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企业。
2003年,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注册终于有了监管条例。新出台的颗粒饮片管理试行制度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清楚地划分了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各省级药监部门在颗粒饮片注册工作中的权责。同时还明确了颗粒饮片注册相关的诸多细节,如注册分类,生产企业如何申请获得资质,如何申请并取得颗粒饮片产品批准文号的流程,以及所需要达到的技术等级等。
2004年,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认证并获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上榜生产企业试点。截至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放开,培力公司一直都是全国6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公司中唯一一家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外商投资企业。
2011年,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和生产管理被列入《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这也表明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开始步入全新的征程。(www.daowen.com)
2013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相关文件,对中药饮片的加工工艺和炮制(生产)规范进一步规范,同时也要求对中药配方颗粒各试点单位的研究过程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总结出审批试点企业相关经验,并在出台颗粒饮片相关监管法规之前,各省级食药监部门都不得擅自做主审批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相应资质。这也就预示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国内只允许已取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的6家生产企业开展相关生产活动。
2013年,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规模约50亿元,但2013—2015年,中国颗粒饮片市场上通过审批具有生产资质的公司仅有6家:江苏江阴天江制药、广东华润三九药业、四川新绿色药业、北京康仁堂药业、广西培力(南宁)药业和广东一方药业。
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为了加强和规范颗粒饮片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让产品品质和性状都能更好地满足中医师临床诊疗过程中的各种需求,对中药配方颗粒全产业链进行规范管理的法规,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新办法的出台,释放出了国家将逐步放开配方颗粒的生产试点的信号。办法规定,目前已取得中药、中药材相关生产资质的企业,可向注册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在原生产范围基础上加上“中药配方颗粒”,申请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备案许可,经当地省级食药监部门评审通过后方可以开始生产。
2016年3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药颗粒饮片已经开始向市场开放。这也就是说,截至2016年3月,已有600多个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完成了研发进入生产化阶段,并投入市场应用。颗粒饮片“试点先行,逐步规范”工作开展15年以来,相关单位都已经具备了相应的专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和法规。同时,仅靠6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产量远不能满足广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更别说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国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第一次出现了“中药配方颗粒产业”的身影。同年,为了更好规范行业行为,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国家药典委员会建议各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共同努力,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标准”(通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的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这意味着中药颗粒饮片从此走上了“国标”的道路。
2021年,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现状,国家四部委联合决定结束经历了15年不断变革升级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至此,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彻底向全社会放开。众多药企开始跃跃欲试,逐步将资金和精力投向“门槛较低、利润率高、竞争较小”的颗粒饮片细分领域,颗粒饮片产业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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