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主导的云南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与成效

政府主导的云南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与成效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职责。一是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多方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二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政府主导的云南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与成效

(一)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2”政策体系

云南省建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2”政策体系,“1”为法律法规层面,以规章制度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顶层设计,即《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为两个操作性政策文件,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红利。

1.云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顶层设计——《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制定的目的主要是立足云南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从法律层面紧扣“如何转”“有权转”“愿意转”“转顺畅”等关键问题,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明确成果转化责任主体,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措施,明确收益分配措施,更具有操作性,促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有保障、运行有主体、服务专业、合理可行。

《条例》主要特点归纳如下: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责。一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职责。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职责,主要以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多方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三是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责。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四是科技项目管理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职责。组织实施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可以转化的基础类科技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五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规定了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权责。包括成果完成单位的权利、成果完成单位的责任(公开定价、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的责任、健全内控制度的职责、规定或者约定科技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的职责等)、成果完成人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权、股权确认权等)。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科技成果定价机制、确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导向、明确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激励方式等。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以约定收益分配作为优先条件,对成果完成单位进行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作出指引。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奖励实施分类管理和公开公示。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的计算方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酬的支出不受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一是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多方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二是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人才联合培养。三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四是鼓励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一是要求省、州(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二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三是土地、税收、资金等政策支持。单位和个人设立研发机构、孵化机构、中介机构、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土地、税收、资金等政策支持。

2.云南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补政策

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通过财政资金奖补和财政金融支撑促进云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措施有: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受让方、转化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最高1亿元的补助。对在滇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根据评估价值给予补助。根据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股权折算金额、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新增产值等四个方面给予补助,具体内容可查阅实施意见。

强化财政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财政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措施有:引导银行信贷投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贷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鼓励引导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按投资阶段风险程度给予风险补偿。鼓励开发和投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险种,分散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探索开展科技创新试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并按服务收入给予补助,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政策支持。

该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奖补和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实质性资金奖补支持,属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干货”和重要政策红利。

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

2020年,出台《云南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提出实施方案。

《云南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明确目标。重点任务为承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服务职能、彻底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技术需求分析研究,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开展研究开发,提高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针对性。承担梳理本单位和行业内的科技成果面向社会需求开展对接、推广和应用等服务职能。明确要求了成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应当属单位二级管理服务部门或独立法人机构,做到有独立的专业机构、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有稳定的经费支持、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职能职责。

该政策对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建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流程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结合省内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州(市)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在政府层面,通过政府引导、牵线搭桥等手段,吸引省外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云南,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云南特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工作流程:

准备阶段:用户沟通、收集需求、商业策划。

对接阶段:信息发布、供需匹配、预对接。

谈判阶段:组织正式对接。(www.daowen.com)

履约阶段:签约、协调、落地。

具体做法、成效有:

1.瞄准需求,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云南省通过政府引导,分多次、不定时征集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技术需求,在政策利好环境下,开展了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省院省校科技合作、沪滇科技合作、珠三角科技合作、投融资集训营等活动,牵线搭桥,吸引省外优质创新资源,在云南落地。

云南省技术需求收集方法采用不定期访谈法市场调研法、发布征集通知等多种方法,省级科技部门在“十三五”期间,累计先后走进1000余家科技型企业,调研访谈、挖掘真实、有效、迫切地调查和征集技术、融资、人才等需求每年3000余项,并形成技术需求榜单。此外,也对应征集省外技术、资金等供给每年5000多项。通过扎实有效的供需调查和对接,增强了政府层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针对性、实效性。

2.整理需求,专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

在前期挖掘技术、融资、人才需求基础上,通过科技部门归纳、整理,形成省内技术需求清单。如2016年第三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共收集整理重大技术需求1235项,2018年,第四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共收集整理重大技术需求高达1111项。“十三五”期间,整理形成省内科技创新技术需求约2346项。在科技部门带领下,通过市场调研、访谈等多方面了解省外技术市场情况,特别是北上广深发达地区成果水平,与省外企业、高校、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及政府层面深入了解技术市场情况,收集省外创新技术供给与需求,开展项目筛选,形成需求汇编。

3.开展对接,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通过大量宣传推介和考察对接活动的开展,推进了省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了解,达成了共识,促进了合作。在赴各省(区、市)宣传推介和考察对接基础上,召开对接会,通过政府引导,开展了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省院省校科技合作、沪滇科技合作、泛珠三角科技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国内科技合作。

(1)沪滇科技合作

沪滇科技合作源于1995年,上海市科委与云南省科技厅于签署了《关于进行双边对口科技合作意向书》,由此开始了上海与云南的科技合作。于2008年启动了每两年一届的“沪滇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暨“沪滇科技合作对接洽谈会”)。截至2020年,沪滇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已成功举办了5届。

(2)泛珠三角科技合作

泛珠三角科技合作起始于2003年,主要是云南省与八个省(区)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开展科技合作,八个省(区)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

(3)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

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起源于2012年,共组织全省16个州(市)、有关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华中地区、川渝地区、东北地区、山东半岛7个片区、共14个省(市)开展了科技入滇宣传推介活动。如2016年第三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共在14个省(市)开展了科技入滇宣传推介活动,在当地组织了17场专场宣传推介会,拜访了90多家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及科技管理机构,面对面对接洽谈。

2018年,第四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组织省内州(市)企业、高校,赴广东、上海、北京开展科技入滇宣传推介活动。2018年,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也借机开展了“科技入楚”“科技入曲”“科技入玉”活动,科技入滇活动向州(市)延伸。

4.促成签约,科技创富效益明显

在对接基础上,努力搭建成果转化平台体系,促成供需双方签约落地,实现成果转化效益明显。对拟落地云南的项目,省科技厅加强组织协调,积极解决工商登记、企业用地、项目资金,以及来滇创业科技人员落户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项目落地。通过对接活动,形成的科技合作签约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沪滇科技合作签约情况

“十三五”期间,2017年,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主会场签约12项,签约金额达1.01亿元,分会场现场签约3项。2019年,沪滇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交流活动上促成11个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产业化开发合作项目协议签约。截至2020年8月,所有项目已经落地。

(2)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签约情况

2017年,科技入滇共签约993项。涉及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矿业与新材料、现代物流等领域,其中科技成果落地503项,科研人才和团队落地223项,科研平台落地142项,科技投融资项目落地11项,科技型企业落地7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07项。2018年,科技入滇共签约676项。涉及生物、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等领域。其中科技成果落地186项,科研人才和团队落地249项,科研平台落地92项,科技投融资项目落地35项,科技型企业落地42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72项。通过州市科技合作,“科技入楚”举办对接会23场、科技论坛23场,征集科技合作需求1120项,签约项目471项,签约金额1173.83亿元。“科技入曲”首次举办,成功签约项目79项,总投资达86亿元。“科技入玉”共征集科技需求230项,实现累计签约项目132项。

在促进成果落地过程中,最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做法主要是通过出台鼓励在云南创新创业的7个方面共30条突破性政策,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落地政策环境。比如,对在滇新设立的研发机构,根据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度可达500万元;对于到云南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在滇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扶持,每年提供30万~6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等。这些项目扶持、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的制定实施,有效吸引了省外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到云南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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