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选取东部地区的广东省、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和西部地区的陕西省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分析。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0》公布的数据,广东省创新综合能力在全国排名第一,湖北省排第七,陕西省则排第九。三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均在所处地区内领先。
(一) 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分析
广东省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排名第一的经济大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也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的深圳市和广州市属于我国一线城市,也是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先城市。基于经济和科技的领先,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在全国也处于领先位置。同时,随着国家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规划,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的科技创新事业被纳入大湾区的整体规划中。因此,广东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呈现出全国领先、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特点。
1.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近年来,广东省主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见表2-28。2016年,广东省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后简称《意见》)。这是广东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较为普遍的政策文件。《意见》明确了要体系化地开展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要加强开展科技成果信息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人才队伍;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试点示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等相关工作。同年,广东省还出台了省内首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工作提出指导。
随后,广东省还陆续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表2-28 广东省主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2.科技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板开板。2020年12月,在首届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论坛上,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和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共建的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板正式开板,成为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的第一个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特色板块。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板运营中心设在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广东省农科院六大发起高校和科研机构首批注册展示科技成果221项。
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板是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重点打造的科技成果展示与转化平台。通过搭建起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加大对早期科技企业(项目)的投入,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在粤落地转化。
二是成立“湾创天使一号基金”。该基金定位专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广州双创大赛企业、专投第一轮、专做领投以及专投硬科技和核心技术,为有转化价值的早期科技成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推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2021年1月,在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对接会上,由广东省、科技部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基金规模达百亿级。该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有效集聚广东省内外的政企资金,并拉动社会和金融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投入,充分挖掘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应用及产业化。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
一是建立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该基地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共建。通过政府引导结合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充分挖掘企业需求,并针对性地、个性化地精准匹配科技成果,搭建全链条、上下游联动的科技成果创新服务机制,形成由“科技成果转化板+揭榜挂帅+科学家、企业家双向培育+技术评价(科技金融智慧大脑)+科技咨询+湾创天使一号基金+产业孵化+科技信贷+投贷债联动+产业基金+上市公司、国企创新并购”组成的11个环节的科技金融产业闭环,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生态。
二是成立中国科技开发院。中开院成立于1991年,致力于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机制,以创业孵化链条为载体、营造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孵化生态,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本链、服务链有效融合,构建起“创业孵化+天使投资+资本运营”的市场化商业模式,为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构建从“成果项目筛选—成果开发—项目公司设立—企业孵化—企业加速—产业孵化”全程孵化服务赋能体系。基于上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中开院大大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提高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效率,为广东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开院现拥有国家级孵化器6家、省级孵化器9家以及在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4家。中开院通过实施“职业创业人计划”,培育和聚集职业化人才,筛选评判科技成果,开展项目源头的导入和评估;通过实施“创新源头培育工程”,与国家科技部高技术中心、核九院、湖南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创新源头的挖掘和培育体系;探索“产业定制性孵化”,满足地方政府发展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强链补链和企业并购等需求。
三是建立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上线“华转网”。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的省(区、市)联合共建的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其中“华转网”是华南技术转移中心重点打造的新型技术转移线上服务平台。
四是建设广州国际技术交易服务中心。该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是广州市建设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中心依托中国科协的人才、学术、技术等资源优势,开展产业研究、技术挖掘、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技术二次开发、技术孵化、技术经纪人培训等工作,打造“技术+产业+机构+资本+孵化载体”的国际技术交易服务生态体系。
4.开展科技成果交流活动
一是组织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创交会是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展会,已经发展成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截至2020年底,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共建立了16个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2020年,创交会共促成163个项目转化落地,实现成果转化金额约88.9亿元。其中超过130个项目在粤港澳大湾区转化。
二是开展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大会。截至2020年12月,广东省已经举办了四届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大会。其中2020年的对接会以“融合创新、提质发展”为主题,组织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演大赛总决赛、中国(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讨会、院士团队项目精准对接、高校高质量科技成果展示对接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培训等多个子活动,充分促进了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5.组织申报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
为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粤港澳协同创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广东省设置了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其中的4个具体专题就包括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专题。该专题旨在支持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广东省的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分析
湖北省是我国中部地区最重要的省份之一,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位于中部地区之首。其中省会武汉市是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也是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是国内科教名城,高校数量居全国第三。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和水平在中部地区领先,取得显著的转化成果。
1.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政策。湖北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等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政策文件。特别是在以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基础上,2021年,湖北省委、省政府重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发布“1+4”政策体系。其中一个重点政策就包含《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提出15条具体举措。该政策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项目支持、平台搭建和评价奖励等重点工作和方向,并提出了具体行动措施和方案。近年来,湖北省主要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见表2-29。
表2-29 湖北省主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二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湖北省科技厅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建立由领导班子直接联系服务园区、企业以及服务重大产业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一个产业、一名挂帅领导、一个专家团队、一个处室专班、一批龙头企业”的“五个一”的具体推进措施;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省、市、县三级联动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科技创新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向各类创新主体精准推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以上下联动的形式,逐一走访产业园区,分地区、分领域深入企业挖掘技术需求,编制《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建成省科技厅“掌上成果馆”。
三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式。面向省内重点产业领域和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聚焦省内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成果,创新开展“鄂来拍”“鄂来揭”“鄂来投”等。多策并举,激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迎难而上攻克一批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应用。
四是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湖北省工业大学被选定为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单位,深入探索和开展相关工作,促进了湖北工业大学的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并总结了有效的改革做法和成效,供科技部参考。
2.增加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助推科技成果转化措施。湖北省制定《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引导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该方案强调湖北省以政府引导基金为纽带,将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聚合。通过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对接,不断完善和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湖北省内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助力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湖北省科技厅举行的“滴灌行动”,累计签约了以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金等项目为代表的50余个项目,签约金额近300亿元。
三是设立国投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促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在湖北落地转化。2020年,该基金规模达150亿元至200亿元。
四是设立湖北光谷科创大走廊申宏国翼科创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为10亿元,主要投资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承载区内中的光电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
五是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安排经费支持。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工程”,制定《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与扶持暂行办法》,对认定项目给予扶持资金支持,支持重点包括原创性科技成果、重点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的科技成果、产业链核心环节的科技成果和占据价值链高端地位的科技成果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3.建设技术转移机构
湖北省积极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工作,构建起“纵向联动、横向互通、覆盖全省”的技术转移体系网络,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方面,截至2021年,湖北省共培育建设20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79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这些技术转移机构实现在湖北省内的部属高校和重点省属高校全覆盖以及各市(州)全覆盖。另一方面,湖北省构建起了“园区基层站点+资源分站+服务分所”的信息流转与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站点布局。截至2021年,全省共建成146家站点和6家服务分所。其中较为典型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案例有:
一是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功获批,中部地区首个示范区落户湖北。示范区以武汉、襄阳、宜昌为重点区域,以政策先行先试、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5链融合”为特色,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新模式。
二是教育部认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同时也认定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成为全国首个被认定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的国家高新区。
其中,东湖高新区与高校院所紧密合作,推动在武汉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三权改革”“四个有奖”“五措并举”等创新举措。截至2020年底,东湖高新区建成12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2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19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9年、2020年两年间,东湖高新区累计完成124个高校院所成果转化项目、93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并对422个技术转移企业进行支持,支持总金额近3000万元。
三是在华中科技大学设立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学院开展“技术经理人”专业化培训、尝试建立技术经纪人代拟技术成果“佣金制”,并组织13000余人次进行线上科技成果转移培训。
4.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积极建设网络信息平台,搭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完善科技成果信息采集汇交工作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措施有:
一是实施“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建设“互联网+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基于平台,开展“科惠行动”,建立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持续稳定的支持机制。
二是升级湖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基于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立科惠网。截至2020年,科惠网注册用户近4万人,入驻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1万余家,集聚省内外可转化科技成果15万余项,技术需求1万余项,访问量突破1500万项。
三是上线湖北省技术交易大厅。收储专利成果,收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融资等企业需求。交易大厅还与湖南、江西实现三省联通,接通湖南、江西的科技成果资源,共收储各类创新资源超过30余万条。
四是打造“交易工具箱”,服务技术交易全链条。由湖北技术交易所科小惠团队对技术交易进行持续追踪,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落地湖北。
5.常态化组织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一是开展“联百校 转千果”系列活动,为高校院所和企业“面对面”“点对点”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建立了“省长推动、厅长搭台、校长带货、市长引智”机制,创新“一周一场、一场一校”和“厅长搭台、校长带货”推介模式,有效促进省内的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累计举办“联百校 转千果”活动14场,吸引近1500万人次在线参与,促进高校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800余项,意向金额近30亿元。
二是举办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暨首届湖北技术成果交易会。2021年,在大会上,湖北省推出“鄂来拍”“鄂来揭”“鄂来投”等活动,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6.区域科技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同处于我国中部地区的湖北省、湖南省和江西省有着密切的区域科技合作关系。通过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三省携手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典型范例有:
一是鄂、湘、赣三省联合签署《鄂湘赣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旨在通过区域科技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在三省范围内循环转化。在签订该协议的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暨首届湖北技术成果交易会上,湖北省推出“鄂来拍”“鄂来揭”“鄂来投” 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专利交易。
在“鄂来拍”专利成果竞拍交易专场会上,“纳米管材系列专利成果”等11项优质标的以2635万元成交,“生物质回收利用系列技术和装置”专利包以2000万元成交;在“鄂来揭”企业技术需求揭榜挂帅专场会上,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10所高校院所认领了“燃烧节煤剂、脱硫剂、高温脱硝剂研发”等5个技术需求,意向合作金额达5410万元;在“鄂来投”技术投融资专场会上,省创投引导基金、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与相关创投机构共同发起创投基金,并完成签约,签约金额近8亿元。
二是鄂、湘、赣三省共同发起成立中部天使投资联盟。联盟采取政府引导、母基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借助政策研究、平台交流、顾问服务等手段,有效促进天使投资业内人士的合作交流。同时联盟在资讯互享、项目对接、行业研究、论坛沙龙、培训活动、创业服务6个方面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服务,促进联盟单位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鄂、湘、赣三省有关单位共同申报并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项目的牵头单位是湖北技术交易所,参与单位包括三省的优势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和企业。
项目主要内容是集成长江中游城市群优势科技资源,构建科技资源池,资源池包括25万条以上特色科技资源、1亿条科技文献和专利资源;形成12项支撑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关键技术;预期服务实体经济重点产业3类及以上服务核心企业超过10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通过应用示范效应向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区域(城市群)的综合科技服务推广应用。
(三)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分析
陕西省是科教大省,是我国重要的国防科技工业基地,创新综合实力雄厚。陕西省省会西安是副省级市、特大城市、西部地区的国家中心城市,也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工业基地、中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聚集的城市之一,在校学生人数仅次于北京市、上海市,是中国三大教育、科研中心之一。西安的科技资源丰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有: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
为了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体制以及有针对性地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企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陕西省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条例,出台并实施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方案。具体政策、方案见表2-30。
表2-30 陕西省主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续表
陕西省推出若干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地方”受到国务院表彰。“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围绕高校科技成果转移、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机构、奖励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完善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深入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改革。
结合不断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陕西省持续推进探索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另外,通过发布五大类政策,具体包含70条措施,鼓励建设秦创原平台,助力一批小而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为其提供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的帮扶,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带动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上述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有效激发了省级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创新活力,增强科技成果产出主体和转化主体间的密切关系,加快体制机制改革速度,助推“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增强沉淀在高校、科研机构及国企的科技成果的流动性,增加了科研成果与产业融合度,使得陕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升。
2.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一是成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早在“十二五”期间,2013年,陕西省政府就成立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是陕西省较早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该基金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在陕西省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18年,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了12只子基金,累计到位资金总额5.592亿元。这些子基金累计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00家,累计投资金额达12.48亿元。
二是设立科技创新春种基金。该基金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设立,总规模达6亿元。其中首期资金1亿元,全部用于投资陕西省内高校师生在技术创新链前端环节拟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打造职业化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建立技术经理人模式。为解决大批技术成果在高校、院所未转化,科技成果产出与市场脱节,导致科技优势无法有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问题,陕西省建立连通供需双方的成果转化中介机制,建立了技术经理人模式,培养一批技术经理人,全流程参与技术成果的筛选、立项、产业化等各个环节,实现了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常态化精准对接。
早在2014年,西安科技大市场就牵头成立了全国首家技术经理人协会,先后在陕西省孵化出68家具备整合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能力的机构,培育出超过600名具备资质的技术经理人。同时,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模式不断成熟,并逐步规范化和专业化。陕西省技术经理人已纳入国家职称序列,部分技术经理人获得了“科技创新工程师”中级职称。(www.daowen.com)
二是培养科技经纪人队伍。为推动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模式不断深入,陕西省政府出台的《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提出围绕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打造的“科技经纪人”队伍,旨在通过政府主导培育一批、依托专业培训机构提升一批、鼓励市场化引进集聚一批等方式,建立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科技经纪人队伍。同时,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快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推进成果转化。
三是开展反向科技特派员工作。为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17年,陕西省开始实施反向科技特派员计划,开启了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在陕西范围内的各设区市科技局选择反向科技特派员,将其派驻到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开展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工作。反向科技特派员需结合各地资源特点和实际需求,依靠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发布的科技成果信息和技术需求信息,围绕企业的科技成果需求,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同时,反向科技特派员还要积极参与陕西省种业科技创新成果发布会、陕西农业创客科技成果发布会以及陕西省环保技术创新成果发布会等科技成果交流活动,与科技成果持有人或持有单位进行对接,寻求技术支持和项目合作,对形成合作意向的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实地考察成果转化与产业对接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2019年10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陕西省科技厅印发《陕西百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行动计划方案》。围绕陕西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发展需求,从近年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子基金投资(储备)项目成果、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行业科技奖励成果、重大技术发明专利、国家(省级)重大研发计划支持成果、技术市场转化项目成果等项目中征集遴选重点项目进行培育。
该行动将采取“政府引导+机构服务+市场配置”的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建立百项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培育大数据体系,成立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通过专业化的项目筛选、推介、路演,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洽谈等活动,促进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协同帮助具有一定独立运营条件的项目成立创业企业;借助专业机构作用,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辅导;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各子基金开放项目资源,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微种子基金、直投项目优先支持百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早期的院所高校创业创新团队。
5.开展科技交流对接活动
2020年,陕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引擎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举办的2020年陕西国际科技创新创业博览会吸引了广东、甘肃、辽宁、吉林等代表团,以及我省西安、铜川、安康、韩城,和西安高新区、浐灞生态区、沣西新城等代表团参加。据悉,本届科创会有200多家企业参展,13000人次到会参观,共征集1600多个项目。
6.重大创新平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2021年,陕西省建立了本省最大的孵化器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聚焦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省内各高校、院所、企业和各市(区)积极参与,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平台,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平台集合了高校、研究单位以及生产企业,聚集了各家单位优势,有利于把研究和产业化打通,能有效促进高校的高质量科技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平台成立以来,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有:
一是组织开展交流对接活动,面向各地市(区)的相关单位征集科研成果,并面向省内单位,梳理人才、技术、政策等科技需求,促进科技成果和科技需求进行精准对接。
二是省国资委梳理省属企业技术需求,与“揭榜挂帅”团队合作,促进联合攻关。
三是西安交通大学深入企业调研,进行精准对接,梳理企业关键技术需求,与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合作。
四是帮助安康、宝鸡、汉中、商洛和延安等地的重点企业提出明确科技需求,并为其匹配专家团队。
五是在西咸新区新培育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引入孵化器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组织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增强西咸新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六是依据省科技厅制定的《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系列路演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举办项目路演活动40余场,面向社会推介百余项优秀科技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七是依托平台成立总规模6亿元的“科技创新春种基金”。资金将全部用于对陕西省内高校师生在技术创新链前端环节拟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7.建设技术转移机构
根据《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陕西省共有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陕西省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杨凌)农业技术转移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等21个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这些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是陕西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支撑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此外,陕西省还成立技术转移联盟,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例如,2018年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等陕西省内的高校及相关技术转移机构联合成立了陕西高校技术转移联盟。该联盟的成立有利于深入推荐陕西省转技术转移内涵建设,能有效促进盟内各高校、地方科技部门等开展合作交流,增强陕西省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对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有重要意义。同时,陕西高校技术转移联盟还在省外建立分中心,如建立陕西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河南中心,开展推动跨地区的技术转移,有效促进了陕西省与河南省的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跨省流动,带动两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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