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的国会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下召集的。12日我发表施政方针演说,汇报了旧金山和平会议,并对两项条约加以说明。演说中,我特别强调《和平条约》与《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关于在国会上进行审议的情况,只是一些例行的质疑答辩,不存在什么争议。而对于安全保障条约,在野党虽一再追问,但最终也并未成为难题,仅仅是众议院条约特别委员会成员民主党的芦田均同我的争辩(后记)被报道并引起一番热议。
这样,众议院于26日进行投票表决,其结果:《和平条约》307票赞成,47票反对;《安全保障条约》289票赞成,71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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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派就和平、安保两项条约众议院在会议上(26日)进行投票表决的详细情况如下。(www.daowen.com)
另一方面,关于参议院的审议情况:在解释“条约和宪法的关系”“基地”等问题时,争论相当激烈。如政府所料,审议并未顺利完成。如果11月18日国会闭会之日前不能完成审议的话,就会对国外造成负面影响,条约签署国的批准也会延迟。政府当局对此十分担心,一时间焦虑不安。在国会闭会之日即18日,不得已进行投票表决,其结果:《和平条约》174票赞成,45票反对;《安全保障条约》147票赞成,76票反对。最终获得认可,完成两项条约的国会批准手续。
政府随即请求天皇给予承认。陛下在两项条约的批准文书上签名之后,便完成了日方所有的程序。政府于20日发表声明:
和平条约及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在众参两院获得压倒性的多数票认可,这反映出八千万国民对两项条约的强烈支持。因此,政府立即履行两项条约的批准手续,于昨日即19日5点完成。两项条约先于其他各国,得到我国国会的认可,并获得批准。以此报答美英等同盟国一直以来的善意。同时表明,两项条约生效后我国国民将忠实履行条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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