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四国商议或多数表决? 对日和平会议筹备

四国商议或多数表决? 对日和平会议筹备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果然,同年7月,美国政府提出主张:由远东委员会11个成员国召开对日和谈预备会议。苏联对此马上提出主张:由美、英、苏、中四大国进行商议。若起草顺利的话,将召开对日战争参加国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四)会议召开日期暂定为8月19日。美国希望相关各国同意将美国定为会议主办国。美国的提案,与四大国外长会议方式不同,采取三分之二多数表决的方式,这大大削弱了一国否决的威力。

四国商议或多数表决? 对日和平会议筹备

麦克阿瑟元帅的这种想法,给当时的我们以勇气。作为被占领国的政府执政者,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无论何时都要和占领军当局日复一日地进行烦杂的谈判。中央还好,在地方,经常会与占领军因为一些不必要的问题而产生纠纷。我们更看重的是,长期占领会给日本国民独立自主的根本精神带来消极影响。理由虽不相同,但我们和麦克阿瑟元帅对于占领长期化的担忧是一致的。

麦克阿瑟将军在占领之后的一年半,即1947年3月发表声明:“对日和谈的时机已经来临,和谈成功的同时应该终止占领。”[1]但就我方而言,对何时和谈能够成功并不乐观。当时,对意大利的和平条约在敌对行为终止三年半后仍未生效,而对先于日本投降的德国的和平条约何时能够签署也无法估计。而且,战后持续激化的美苏阵营的对立,必然会使双方在对日和谈问题方面出现不同看法,所以前景暗淡。果然,同年7月,美国政府提出主张:由远东委员会11个成员国召开对日和谈预备会议苏联对此马上提出主张:由美、英、苏、中四大国进行商议。这样,对日和谈首先受阻于程序问题,后来又因会议方式的争论,浪费了数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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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7月11日,关于对日和谈条约预备会议的召开,美国政府对远东委员会成员国提出以下议案:(一)为商讨对日和谈条约,美国政府希望尽快召开与远东委员会相区别的、由委员会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会议。(二)上述成员国以外与日本战时有关的各国,在起草条约时可给予陈述意见的机会。若起草顺利的话,将召开对日战争参加国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三)鉴于各国外交部长政务繁忙、责任重大,从实际出发,不召开外长级别的会议,首先召开外长代表或专家级别的会议。(四)会议召开日期暂定为8月19日。美国希望相关各国同意将美国定为会议主办国。美国的提案,与四大国外长会议方式不同,采取三分之二多数表决的方式,这大大削弱了一国否决的威力。因此,尽管其他九国同意,但唯独苏联仍提出质疑说:“美国不应该单方面提出邀请召开对日和谈预备会议,而且美国率先倡导并创立的外长会议机制应该用于对日议和条约的准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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