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治安立法迫在眉睫,国家面临独立挑战

治安立法迫在眉睫,国家面临独立挑战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和谈后国家独立,日本政府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责任,采取措施。日本政府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治安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者进行破坏活动时,欠缺对其进行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波茨坦政令”属于占领立法,具有占领结束的同时政令便会失效的性质。因此,在立法上,必须将作为达成政治目的的手段而采取的非法破坏行为确定为取缔对象。

治安立法迫在眉睫,国家面临独立挑战

1951年9月,《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签署生效,与苏联以外的国家关于和谈独立达成共识。同时,美军驻日的防卫体制得以确立。这样,应对共产党破坏活动的治安政策,再次成为重要的政治课题。无论如何,在占领期间,防卫和治安都依仗占领军的力量而受到保障,给人以安心感。而且,政府还保有余地——有必要的话,任何时候都可以依据占领军的命令采取法律措施。但和谈后国家独立,日本政府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责任,采取措施。

日本政府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治安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者进行破坏活动时,欠缺对其进行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作为“波茨坦政令”所制定的“对团体等的限制令”,的确以处理社会主义者的破坏活动为目的。但是,“波茨坦政令”属于占领立法,具有占领结束的同时政令便会失效的性质。因此,制定替代法律,即将“对团体等的限制令”转换为正式法律,在和平条约签署的同时,成为最重要的问题。(www.daowen.com)

然而,正如之前所言,不能禁止和压制共产主义这一政治信仰。将共产党这一组织本身作为取缔对象,也会使政府陷入违反宪法的漩涡中。因此,在立法上,必须将作为达成政治目的的手段而采取的非法破坏行为确定为取缔对象。而且,把破坏行为作为达成政治目的手段的人,并非仅限于社会主义者。因此,结论便是与“对团体等的限制令”相同,必须将左右两派的政治暴力行为都视为取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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