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方式

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方式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1年3月,党中央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把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到与粮食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198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强调发展多种经营是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1]邓小平同志指出:“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

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方式

1981年3月,党中央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把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到与粮食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198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强调发展多种经营是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这是随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而对发展农业生产做出的重大战略转移。万里同志指出:“农村从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转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劳动力节约……产量显著增加,收入显著增长……推动了广大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剩余资金,发展多种经营,分业分工,发展农副产品的商品性生产。”[1]邓小平同志指出:“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2]

与此同时,农村逐步恢复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占有极大的比重,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成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为专业户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是因为农民有了自主权,在完成自己种植的土地之后,他们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从事家庭副业,例如,饲养猪、羊、鸡、兔、鸭等。还有的社员能够发挥自己一技之长,如,做豆腐、烧窑、开饭馆、养鱼等。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始时期,人们一般还是以种植业为主,把其他各业视为家庭副业。其特点是每一户都从事多项副业生产,有的一年之内搞几个月的副业(一般是农闲时候),有的主业、副业兼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一些农户从粮食种植业里游离出来,专门从事某项生产,逐步产生了林、牧、副、渔等专业户。(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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