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股份权能到集体产权改革

从股份权能到集体产权改革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20年8月21日,全国已有43.8万个村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65.5亿亩,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同时指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步骤。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二是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可谓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一份纲领性文件。

从股份权能到集体产权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为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确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17年底结束。2017年,农业部联合中央农办又确定了100个县、市、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周期两年。[7]

改革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提高了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从各地实践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形成了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截至2020年8月21日,全国已有43.8万个村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65.5亿亩,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8]

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改革试点方案经中央审议确定,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www.daowen.com)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标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我国全面市场化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资本积累日趋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稳步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动加速,集体资产的结构和形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使得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无法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及其处置、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等方面引发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为解决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中央做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并于2016年12月26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强调了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方面的重大意义。同时指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步骤。一是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各省级政府要对清产核资工作做出统一安排,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二是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三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可谓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其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部分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产权归属不明确、经营与收益分不清以及赋予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改革意见,从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路径。例如,在文件中关于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要求在维护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对其产权予以明晰;关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问题,要求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采取包括股份合作在内的多种合作或联合的形式予以改革;关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运行机制等问题,要求其在不触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实现农村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从而实现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富裕以及农村繁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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