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监督中,反馈的主要作用就是对所执行的前一项经济监督程序引起的变化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并提出相应的新建议。当经济监督人员面对着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的经济监督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灵敏、正确、有力的反馈模式。灵敏是指必须有敏锐的感受器,以便及时发现经济监督与变化着的客观实际之间的矛盾的信息;正确是指必须有效能的分析系统,以过滤和加工感受到的各种信息;有力是指必须把分析了的经济监督信息变为决策部门强有力的行动,修正原来的经济监督动作,使之更符合现实情况。
经济监督的不顺利也许发生于经济监督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上,当对被监督对象把握不够准确,经济监督目标确立不够合理以及经济监督程序的可行性不足时,须根据经济监督的反馈信息对这些方面进行全面的或局部的调整。
(一)经济监督对象的反馈要对经济监督对象重新界定,重新考虑所确定的对象是否适宜,如果对象不当,应该重新确立。同时,要核查对象方面各个问题的性质,弄清各问题的主次,确认关键所在,对于产生问题的原因也应进一步查证,核实是否已正确地揭示问题的原因。对于经济监督对象的重新界定和再认识,往往是新的正确的经济监督的开端。
(二)经济监督目标的反馈应根据反馈信息检查分层目标,分别考虑总目标的方向是否正确和分目标是否合理可行,以及理想指标和最低指标的适度性。经济监督目标的反馈有两种可能:其一,经济监督实施情况表明整个目标的方向发生偏差,那么会导致目标的变换,即完全放弃原有的目标,而代之以新的目标;其二,经济监督实施情况表明目标的方向并未有偏差,而仅仅在于指标订得不够准确合理,那么只需要根据反馈信息对目标加以适当修正。(www.daowen.com)
(三)经济监督程序的反馈应根据反馈信息检查业已择定的程序是否合理可行,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更换程序。当发现原有程序完全不能实现目标要求或是基本缺乏可行性时,须重新寻找新程序来及时取代原有程序。这种程序更换有两种类型:第一,当实施中感到经济监督需要回到原来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程序,则可按照零点原则去寻求新的程序,这种程序不在原来的基础上考虑,而以零为基础重新开始,使程序更具有精确性和灵活性。第二,当经济监督程序执行已经进展到一定阶段,消耗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这种经济监督已发生一定的影响时,发现程序不合适,却已经无法回复到零点状态,因而要根据非零点原则进行调整,即在原有的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寻找能够补救的新程序。
2.修正程序。当经济监督反馈信息表明经济监督程序基本可行,只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和不妥之处,或是由于情况的变化使之在某些方面要做出相应调整,这时就应对程序加以适当修正。这种程序修正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完善原有程序。主要是提高程序的科学性、严谨性,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具有更强的可行性。第二,对付经济监督执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经济监督程序在执行中,有时受到难以预料的意外情况的影响,为了消除这些影响,有必要修改原有程序。第三,扩大原有程序的适应范围。在特殊情况下,经济监督人员发现程序执行较为顺利,并且具有更大的适应范围,这时候便可做出扩大其适应范围的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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