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柒)、捌(捌)、玖(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或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但金额数字书写中可以使用繁体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写也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字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按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具体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例如,“2806.30”应写成“人民币贰仟捌佰零陆元叁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2008.35”应写成“人民币贰仟零捌元叁角伍分”。(www.daowen.com)
(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203000.18”应写成“人民币贰拾万叁仟元零壹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拾万叁仟元壹角捌分”。
(4)阿拉伯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例如,“482.06”应写成“人民币肆佰捌拾贰元零陆分”。
(5)表示金额时,阿拉伯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编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例如,“1月18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捌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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