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与媒体是相互依赖而生存的。如今的企业就好像生存在一个透明的环境里,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看到,而且几乎是同步的。原因很简单,互联网普及了,新闻传播的速度加快了,企业的信息无处可藏,就算企业不愿意,其负面信息依然能被曝光及传播。全球性的快速传播能够将负面消息像传染病一样迅速扩展开来。企业要想在这种环境下不断获得壮大发展,就要求时时刻刻关注自己的公众形象,并且积极维护自己的信誉,把它当做一种资产,在各种媒体中进行宣传。否则,企业的每一个有损信誉的举动,都会成为企业的“自我毁灭”行为。如何建立与新闻媒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成为当前企业的一门必修课。
近年来,我国媒体业快速发展,电视台、广播台越来越多,播出内容日益丰富;报纸、杂志、期刊等的发行种类与发行量也增长迅速;截至2010年年底,传统媒体中的电视仍是受众覆盖率最高的媒体,覆盖率高达97.62%,广播位居第二,综合覆盖率达到96.78%;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2.77亿,其中只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整体网民比例提升至11.7%。报纸没有专门的受众覆盖率统计数据,但根据调查分析,2010年中国每一千人的日报拥有量可达90份,报纸普及率达到每户0.3份。尽管互联网发展迅猛,但从人口覆盖情况来看,广播、电视仍然是中国的主要媒体;网络媒体与手机媒体的受众覆盖率相对较低,而报纸的受众覆盖率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企业与媒体的关系既是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的又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它们的这种矛盾统一关系是由双方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可以通俗地将企业理解为:企业是独立运作、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的经济组织。媒体亦可称之为传媒,我们可以通俗地将它理解为:媒体就是拥有传播渠道并传送资讯的机构。从定义上看,这两个组织机构貌似不相关联,那它们是如何统一到一个矛盾体中的呢?
企业与媒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一方面企业离开媒体就不可能传播美名,创立品牌,树立信誉。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企业及其产品的传播途径靠的是“口碑”,一传十,十传百,从而才逐渐地被人们所认知,大多企业信奉一条准则,即“酒好不怕巷子深。”然而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的信息化、全球化趋势日益深化,如果依旧抱着“酒好不怕巷子深”的信条,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纵观一些大企业的发展,如海尔、伊利、蒙牛,这些企业无一不是充分利用了媒体的传播作用,达到了扩大产品销售、实现企业利润、传播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另一方面媒体需要企业的资金支持,以维持正常运转。媒体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广告。目前,大多数媒体的发行呈负利润态势,媒体对发行十分关注,实质上意在“沛公”。其目的在于以大的发行量吸引企业做更多的广告,只有广告收入提高了,媒体才能维持运营和实现发展,从这一角度讲,企业其实是媒体的衣食父母。(www.daowen.com)
企业与媒体又是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的。一方面企业始终对媒体保持着高度警惕,力求在企业与媒体之间设立一道“防火墙”。因为每个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都不可能做到“百密无一疏”,必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被媒体放大并曝光,势必使公众对企业产生不信任甚至厌恶,从而导致该企业产品销量下滑,引发经营危机。另一方面,媒体作为公众的喉舌,对公众所关注的事项必然保持着高度的敏锐性。那些产品面向公众的企业,必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一旦企业有涉及公众利益的消极信息出现,媒体便会一追到底,将所有利于公众而不利于企业的信息公之于众,从而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可以说,媒体对企业既能起到宣传和服务的作用,又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监督职能是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前提,美国总统杰斐逊(Jefferson)在1787年最早提出了自由报刊应该是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的思想。英国政治家巴克(Barker)在1828的英国国会会议上称记者为“第四阶级”,认为其比贵族、僧侣、资产者那三个阶级都重要,从此以后“第四权力”逐渐成为西方社会对新闻媒体社会地位的比喻。
媒体监督作为一种非正式机制,更多的是被视做对正式机制的补充,由于现实生活中正式机制的运行效果不够理想,人们越来越多地依靠媒体这个非正式机制来行使监督的权利。正式机制的低效反而提升了媒体作为非正式监督机制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借助媒体解决正式机制未能完成的监督工作,让舆论来行使监督权利,从而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部分。特别是在我国这样的经济转型国家,通过媒体增加信息流动,加强对机关单位等的监督和自律,通过增加道德风险的压力,促进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从不作为到作为,已经非常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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