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作的过程进行督察是十分有必要的,它既可以让实际操作的人感觉到管理者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又可以使管理者及时发现合作中的问题,校正方向,以达成最终的目标。
对工作进度的检查可以分为日程法和关键事件法两种。对于例行的任务来说,可以用日程法设置检查时间来检查工作进度,如在工作例会上听取汇报等。对于远距离的合作,则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电视会议等方式来进行检查。关键事件法适用于一些时间周期比较长的复杂的项目,通过记录和检查阶段性的关键事件来把握合作的过程,评价合作的结果。除了听取汇报之外,管理者还应该通过现场视察他人的工作状态,来把握第一手资料,获得更为直观的信息。
对于一些合作时间较长的项目,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很多合作者容易忘记既定的目标,而只看到眼前具体在做什么。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有两个正在砌墙的建筑工人,一个干劲十足,一个却无精打采。问那个无精打采的建筑工人:“你正在做什么”,他说“我正在砌墙”,而问那个兴高采烈的建筑工人同样的问题时,他回答说“我正在建造一座33层的大厦”。这就是是否心怀远大目标所带给人的不同影响。作为管理者,在检查工作进程的时候,要及时向合作者重申当初的合作目标,提醒大家“莫忘初衷”,不只是要做好手头的工作,也要知道自己的工作与大的合作目标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管理者应及时、准确地预测整体进度,并通报给合作者。(www.daowen.com)
此外,在督察过程中管理者需要把握的还有控制合作者的情绪,如社交宴会上的狂饮过量;取得阶段性成绩时的头脑发热等。有时候,一些随意安排的加班,情绪亢奋的聚会,并不会对合作团队起到激励作用,对于达到合作的目标没有实际的帮助。管理者还应控制冲突,及时校正方向,避免多数人一意孤行、信马由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