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自古以来重视诚信,“信”是儒家五常之一。“信”在《论语》中出现过38次,在《孟子》中也有30次。《说文解字》解释:“信,诚也。”强调了“信”是一种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和表里如一。辞海界定“信”为从言从人,表示诚实守信,相信、信用、信奉等意思。“任”表示任用,任命、放任。“信”与“任”的组合“信任”,可用来表达“感到放心”“有把握”“相信而敢于托付”,实际上是从认知和行为两个层面对信任进行了表述[36]。
信任是人类社会交往的媒介以及信用经济的基础,对于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和机制的研究向来得到诸如心理学、社会学、生物学以及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关注。对于什么是信任的解释,也由于各个学科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而难以统一。从组织管理的角度来看,信任(Trust)可以被界定为是一种对另一个人的积极预期,我们通过对方的言语、行动或决策相信他不会采取投机行为[37]。这个界定包含两个重要的成分——熟悉性和风险性。
定义中的“积极预期”这一术语基于我们对另一方的了解和熟悉。信任依赖于相关而有限的过去经历,它的形成需要时间,而且需要不断的补充和积累。我们常说,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当我们对别人一无所知的时候是很难立刻去相信他的。而一旦我们了解了某人,而且这种关系是成熟的,我们才会有信心去做出积极的预期。(www.daowen.com)
投机性则代表了任何信任关系中存在的风险性和脆弱性。相信别人有可能让自己受到攻击。比如,当我们向别人透露了十分隐私的信息时,或当我们相信了某个人的诺言时,我们就会面临着他人将你所告诉给他的话传给别人,以及背叛诺言的行为。信任提供了令自己失望的机会或令他人有机可乘的机会。但你一旦打算信任别人,就会预期对方不会利用你,也就是说你愿意承担在信任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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