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顾名思义就是合起来做事。我们中国人常说“集中力量办大事”,这里面蕴含的就是合作的思想。“合作”一词源于拉丁文,其原意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合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联合起来;二是做事。只是合在一起而不做事,不过是单纯的群体,它与后面要讲到的合作最多涉及的概念——团队有着本质的区别。还有一个需要提到的概念是协作。协作是指相互帮助完成工作,而合作则是双方处于对等立场的相互协作,可见合作与协作存在主与次的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把合作定义为:“为了共同的目的一起工作或共同完成某项任务”。英文中有关合作的词语前缀都是“co-”,表示“共同”“一起”“相互”之意。《牛津大辞典》有关“合作”之义的词条解释综合起来有两点:①为分享某一结果共同工作或行动;②为一特殊目的而与他人一起干事。不难看出,关于合作的近现代解释中都不约而同地加入了合作的目的与结果。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1]”。
合作的一般性质可以总结为如下的四个方面:
(1)自发性。各参与主体自发地参与合作,履行合作义务,并无强迫。(www.daowen.com)
(2)相关性。各参与主体的行为互相影响并且同时影响,这样的影响是多种可能的,其结果也是多种可能的。
(3)协调性。合作策略的决定和执行是各方协调一致的,无论目标是否一致。这样的协调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机制,一方调整自己行为的范围以不改变其他人的策略为限,否则合作即告破裂。
(4)互惠性。各方的福利均得到提高,无论程度差异如何均高于不合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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