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企业每期实现的净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企业的税后利润弥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规定,公司制企业一般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所剩税后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还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
(2)应付普通股股利。
(3)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即股票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能分配利润,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定,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进行弥补。
(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利润弥补亏损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发生盈利,也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应当将本年度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以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以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将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实现自动弥补,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以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有两种弥补的形式:税前利润弥补和税后利润弥补。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例12-28】 东华公司2013年发生亏损1200000元,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当结转本年发生的亏损,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假设2014—2018年,该企业每年均实现利润200000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以后的5年内可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东华公司在2014—2018年度终了时,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2018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200000元,即2019年未弥补亏损200000元。假设东华公司2019年实现税前利润400000元,按现行制度规定,东华公司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东华公司在2019年度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0元,当年应交纳的所得税为:400000×25%=100000元。此时,东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计算交纳所得税:
同时:
(2)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上述核算的结果,东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200000+300000=100000(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例12-29】 承[例12-27],东华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900000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www.daowen.com)
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时,应在账簿上先确立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然后再以货币资金支付。
(1)企业宣布分配利润或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贷: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2)支付利润或股利时:
借: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
【例12-30】 承[例12-27],东华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900000元,按3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年终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
年度终了时,应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其他明细账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账后,“利润分配”账户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账户外,其他明细账账户应无余额。年度终了时,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账户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例12-31】 承[例12-29][例12-30],东华公司2019年年末,结转利润分配各明细账。
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本期余额为495000元(900000-405000),其与期初余额之和构成了本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
1.简述收入的含义、分类及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3.简述利润的构成。
4.利润分配的顺序有哪些?
5.利润的结算方法有哪些?简要说明。
6.如何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1.东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商品售价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随销售同时结转。2019年3月1日,甲商品账面余额为2300000元。2019年3月发生的有关采购与销售业务如下:
(1)3月3日,从A公司采购甲商品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800000元,增值税为104000元。甲商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3月8日,向B公司销售甲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00000元,增值税为195000元,该批甲商品实际成本为1200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3)销售给B公司的部分甲商品由于存在质量问题,3月20日B公司要求退回3月8日所购甲商品的50%。经过协商,东华公司同意了B公司的退货要求,并按规定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生的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该批退回的甲商品已验收入库。
(4)3月31日,经过减值测试,甲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2300000元。
要求:(1)编制甲上市公司上述(1)、(2)、(3)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上市公司2019年3月31日甲商品的账面余额。
(3)计算甲上市公司2019年3月31日甲商品应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2.甲企业在2019年5月1日销售商品400件给乙企业,每件商品的单位成本为7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额为520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了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假设甲企业分别于5月6日、5月15日、6月28日收到货款。
要求:编制甲企业相关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3.甲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讫。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000元。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4.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80000元,增值税额104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企业同意并办理了有关手续。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5.甲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该安装任务可一次完成,合同总价款9000元,实际发生安装成本5000元。假定安装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在安装完成时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6.A公司2019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8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A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30000元;经查,A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00元为税款滞纳罚金。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0元,假定A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要求:(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额并编制计提所得税及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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