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等。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
(3)现金股利收入金额,应按被投资企业宣告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和持股比例计算确定。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1.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期末,按未收回的存款或贷款等的本金、存续期间和适当的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账户,贷记“利息收入”等账户。(www.daowen.com)
【例12-12】 A银行于2018年10月1日向某企业贷款1000000元,贷款期为1年,年利率为6%。假定该银行按季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则应在每季终了时按该笔存款的本金、已存期限和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A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1)A银行2018年10月1日贷出款项时:
(2)每季末应确认利息收入=1000000×6%÷12×3=15000(元):
(3)2019年10月1日到期收回贷款时,应作分录:
2.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使用权计提累计摊销额及发生的支出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例12-13】 东华公司向B企业转让某项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期为5年,每年收取使用费80000元,每年计提摊销30000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1)东华公司每年确认收入80000元时:
(2)每年计提摊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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