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债券发行契约中,预先规定在一定日期后,转换为发行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的债券。
(一)可转换债券的性质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性证券与权益性证券的双重性质,因而称为混合性证券。
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来说,一方面,他有权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并到期收回本金;另一方面,债券投资人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债券按规定转换为股票,成为企业的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并得到股票增值带来的利益。
(二)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经批准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营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低于7%。
(2)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利率不超过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条件中的(3)、(4)、(5)、(6)、(7)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年连续营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被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www.daowen.com)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确认转换权价值;二是不确认转换权价值。确认转换权价值是指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时,要将转换权的期权价值单独确认,转换权的价值应列作资本公积;不确认转换权价值是指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时,不单独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价格都作为债券本身的发行价格。
在我国,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要作为长期负债入账,在“应付债券”账户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账账户,其核算的主要程序为:
(1)在考虑转换权价值时,应将债券本身及转换权价值分别入账。
借: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确认转换权价值时,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拆时:
①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以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金额。
②再按发行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金额。
(2)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前以及到期未转换为股票的,其会计核算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
(3)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为股份的,按照相关规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偿还债券本息的会计核算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
(4)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按债券的账面价值结转,不确认转换损益。对债券面额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部分,企业应当以现金偿还。相应的账务处理为(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现金(不足1股股份的金额)
【例10-9】 东华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于2019年1月1日发行5年期1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票面利率8%,按面值发行。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股票,每100元转为普通股5股,股票面值1元,转换时采用不确认转换权价值的方法。假如不考虑发行费用,债券到期后一次全部转换为股份。
(1)收到发行收入时:
(2)年末计提利息:
(3)转换为股份:
转换股份数=100000000÷100×5=5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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