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一个生产型企业生产能力的具体体现,因而,对固定资产的正确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
固定资产与存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为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随着固定资产的不断使用与磨损逐渐丧失其服务能力而报废或更新,因而,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2)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一特征可以区分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生产厂家的存货,如航运公司持有船舶是为了提供劳务,而造船厂是将船舶作为产品而持有,其持有船舶的目的是出售,从而,同一艘船舶对航运公司而言是一项固定资产,对造船厂来说就是一项存货。另外,由于企业持有长期投资的目的是通过分配获得收益,所以与固定资产的持有目的明显不同。
(3)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且其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固定资产价值和形态的“双重性”使它有别于不具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实物形态且价值一次性发生转移的流动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www.daowen.com)
企业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其次要看它是否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与企业是否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直接相关。所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核算,应以盘存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归属企业为主要依据。
在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属于企业核算范围时,应当按照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的所有权归属确定,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租入固定资产上。现在实务中存在的租赁形式主要有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租赁形式。尽管都是租赁,所有权都属于出租方,但是两种租赁目的以及承租方和出租方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报酬之间的关系不同。所以在确定是否属于企业的核算范围时,应当区别对待。融资性租赁尽管其所有权仍可能属于出租方,但这种租赁方式实质上已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也就是说,尽管出租方拥有该固定资产形式上的所有权,但其实质上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了承租方,从而融资性租赁固定资产属于承租方的核算范围。然而,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仍然属于出租方,也就是说,出租方不仅拥有该固定资产形式上的所有权,也没有转让其实质上的所有权,从而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属于出租方的核算范围。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所以其成本的初始计量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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