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货币资金内控:建议与实践

货币资金内控:建议与实践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货币资金是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的货币资金控制系统,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货币资金内控:建议与实践

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流动性最强,它是直接的流通货币,也是所有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因而,货币资金是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各单位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的货币资金控制系统,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货币资金业务处理的合理分工原则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通常应做到以下职责分工:

(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2)现金的保管和现金账目的记录应由不同人员来完成。

(二)不断提高货币资金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原则

(1)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各单位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www.daowen.com)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授权审批权限。

(3)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四)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

各单位应该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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