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储备管理与验收规定

土地储备管理与验收规定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期间,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的内设机构负责,也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管护单位。

土地储备管理与验收规定

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完成土地储备计划、储备土地入库、储备土地开发、土地储备等主要工作程序。

1.编制土地储备计划

1)土地储备计划类型

三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及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年度土地储备规划内容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的土地的地块清单)。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5)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www.daowen.com)

(6)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2.储备土地并入库

指由土地储备机构将分散在土地使用者手里的待开发土地通过收回、置换、收购等手段统一集中,并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建立政府土地储备库。

3.储备土地开发

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按照该地块的规划,完成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及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具体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期间,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应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土地供应。供应已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应收回并注销其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4.储备土地储存

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自行管护、委托管护、临时利用等方式进行管护;建立巡察制度,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的内设机构负责,也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管护单位。

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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