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报酬递减理论的定义
土地报酬递减理论指一定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条件下,在一定土地面积上追加劳动和资本,所得的土地报酬由递增到递减的现象。土地报酬又称土地收益。在此,我们将土地报酬定义为对一定面积土地投入中某项变动要素的生产率。土地报酬有三种形态:实物形态报酬、价值形态报酬和价格形态报酬。土地报酬可分三种类型:总报酬、边际报酬和平均报酬。
2.土地报酬递减理论的理解
土地报酬不同于土地肥力。土地报酬是指土地的产出与土地投入的对比关系,而土地肥力是指土地生产某种产品的潜在能力,因此他们的变化模式是不同的。
“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因为从人类生产的历史看,随着技术进步,土地报酬是递增的,而只有在一定的生产过程中,技术一定,报酬变化才符合“递减规律”。
不是针对生产部门或人类历史过程。报酬递减规律是针对某一个生产单位,在一定阶段,因投入变动要素(如劳动力)的数量不同而导致的总产出量和变量要素的边际产量的变化。因此它只对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适用,而不能无限扩大。
该理论本质为若干生产要素投入量保持不变,某变动要素报酬的变化规律。报酬递减其实是不变要素的功能全部发挥出来以后出现的情况。随变动要素投入的增加,变动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先递增再递减。
“递减规律”是生产力范畴,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无关。它只是为人们找出资源的最佳组合和投入量提供了理论依据。
“由递增到递减”。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实质反映了报酬先为递增然后递减的过程。如表8-1所示。
表8-1 土地投入与土地报酬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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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报酬递减理论的发展过程
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17世纪中叶,最早注意土地报酬递减现象。发现一定面积土地生产力有一定限度,超过此限度,土地产出物的数量就不可能随劳动的增加而增加;
法国重农学派杜尔格:18世纪70年代,最早详细描述土地报酬递减的内涵,但未将其提升为规律;
英国农场主安德森:1777年,最早注意科学因素对土地报酬递减现象的影响;
英国威斯特(E.West):最早正式提出“土地报酬递减律”的概念;
美国经济学家西尼尔:1836年给这个规律的内涵添加了“农业生产技术保持不变”这一重要条件;
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J.B.Clark):引入“若干生产要素投入量保持不变”作为报酬递减律发生的又一条件;
克拉克和马歇尔(A.Marshall):引进生产函数后,将生产单位视作研究报酬变化的基点;
布赖克(J.D.Black):在《生产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提出总产量曲线、边际产量曲线、平均产量曲线的概念和图解,突出变动要素生产率曲线,使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更加完整,并推广于一般经济生产领域;
卡尔·马克思:全面论述了土地报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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