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与长期投资、固定资产一样,都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它们都能够在超过一个经营周期的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所控制或使用,并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会计报表上将其列入非流动资产项目。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
根据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无形资产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通常情况下,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无形资产应当拥有其所有权并且预期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并能约束其他方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即使企业没有拥有其所有权,也可认为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例如,非专利技术本身不享受法律保护的所有权,但只要相关员工在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情况下,能保证该技术不外泄,该技术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唯一流入该企业,那么就说明该企业控制了相关利益,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利、技术或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它没有实物形态,却具有使用价值。它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或使企业获取超额收益。不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显著特征之一。
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无形资产要单独核算,它必须能与其他资产区别开来,可单独辨认。衡量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该资产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划分出来,并能单独出售或转让。有时某些无形资产还需要与有关合同一起用于出售、转让、租赁或者交换,这种情况也被视为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2)该资产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律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分离。
4.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不属于流动资产,是无形资产的又一特征。货币性资产也没有实物形态,比如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等,但它们往往在一年内变现或被耗用,所以属于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属于长期资产,主要是因为其能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专利权按专利对象不同,可分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权具有独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他人不得行使这些权利。某个国家批准的专利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超越该国的范围就失去了效力。此外,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财产权,规定的保护期届满以后,专利权自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
2.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先进的、未被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但是能给持有人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知识和经验。
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
非专利技术的特征主要有:经济性、机密性、动态性。
非专利技术和专利权一样,也是一种先进的知识或技术,具有优越性和实用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不受法律保护,其保密性主要来自企业自身的保护,有时在技术贸易合同中也会做出相应的保密规定。从这方面来讲,非专利技术的安全性不如专利权。但是,专利权在法定有效期届满后即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采用;而非专利技术只要企业保密得当,就可以长期保持优势,为企业带来持久的经济效益;但一旦被泄露出去就失去了它的优越性。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有些是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规定从外部购入的。
3.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或商业服务的标记,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或商业服务者用以标明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图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包括两方面内容:独占使用权和禁止权。(www.daowen.com)
(1)独占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享有人在商标注册的范围内独家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2)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享有人排除和禁止他人对商标独占使用权进行侵犯的权利。
商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继续注册,每次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著作依法享有的出版、发行等方面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
(1)精神权利(人身权利):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经济权利(财产权利):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著作权可以转让、出售或赠予。
5.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即企业可依法获得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将取得时发生的支出资本化,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6.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是指企业获得在一定区域内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特许权分为两种:政府机关授权和企业授权。
(1)政府机关授权:由政府机关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自来水、电力、邮电通信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
(2)企业授权: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其包括专利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商标使用权等。
特许权的取得,一般是企业通过与授予方签订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来完成的,只有将这些支出资本化,取得的特许权才能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分类
为了更好地发挥无形资产的效能,科学地管理无形资产,需将无形资产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分类。
(1)无形资产按其来源分类,可分为:
①外部取得的无形资产。根据其取得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购入的无形资产、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等。
②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是指企业内部自行研制开发,并经过申请或注册获得专有权利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2)无形资产按是否可以辨认,可以分为:
①可辨认无形资产:可以从某个会计主体里分离出来,可以单独存在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②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无特定的证据可以辨认,不能脱离特定的会计主体而单独存在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
(3)无形资产按有无使用期限,可分为:
①有限期无形资产: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受法律的保护,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
②无限期无形资产:法律或合同没有规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使用期限的长短取决于科技发展的快慢和技术保密工作的好坏以及企业自身对其维护的程度如何等因素,如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