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发出存货成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即数量和单价。存货数量核算较为容易,可以简单通过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存货数量确认方法对存货发出数量予以确认。存货发出单价的确定相对较为复杂。企业在发出存货时,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并确定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以便计算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主要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
(一)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指以每次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该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次发出存货成本=该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次存货取得的单位成本
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可以准确确认存货实物流动价值,保证存货实物流动和成本流动完全一致。这种方法要求对全部存货逐一辨认并详细记录,以便按照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根据这种方法的特征,只可以采用永续盘存制确认存货发出数量。
【例4-1】 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的购入、发出及结存明细账如表4-1所示。本期发出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3月10日发出的500件存货,均为6日购入;16日发出的400件存货中,200件为期初结存存货,其余200件为14日购入的存货;22日发出的600件存货中,100件为6日购入存货,500件为20日购入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的购入、发出与结存的成本情况如表4-2所示。
表4-1 A存货明细账
表4-2 A存货明细账
续表
从表中可以得出,东华公司2019年3月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
存货发出成本=500×28+200×30+200×31+100×28+500×32=45000(元)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购入成本-本期存货发出成本
=200×30+600×28+300×31+500×32+200×35-45000
=10100(元)
或者:
期末存货成本=100×31+200×35=10100(元)
(二)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存货实物流动假设,在这种假设下,发出存货成本是依据存货的购入顺序依次确认的。用这种方法的话,存货发出数量的确定既可以采用实地盘存制,也可以采用永续盘存制。
【例4-2】 仍以表4-1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的购入、发出及结存明细账为例,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结果见表4-3。
表4-3 A存货明细账
续表
若企业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则从表中可以得出先进先出法下,东华公司2019年3月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
存货发出成本=200×30+300×28+300×28+100×31+200×31+400×32
=44900(元)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购入成本-本期存货发出成本
=200×30+600×28+300×31+500×32+200×35-44900
=10200(元)
若企业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则应当先按照后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确定期末存货成本,再根据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购入成本与期末存货成本之间的关系确定本期存货发出成本。根据表4-3可以知道东华公司3月31日期末存货数量为300件,根据后购入存货的顺序,确定其中200件为28日购入,单位成本为35元/件,100件为20日购入,单位成本为32元/件,因此,东华公司2019年3月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分别为:
期末存货成本=100×32+200×35=10200(元)
存货发出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购入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200×30+600×28+300×31+500×32+200×35-10200
=44900(元)
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市场价值。但是,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另外,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三)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月月末计算一次存货平均成本,进而对发出存货成本计价的方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下的存货平均成本,是月末根据期初存货成本与本月购入存货成本之和除以期初存货数量与本月购入存货数量之和计算而得。这种计价方法,既可以采用实地盘存制,也可以采用永续盘存制确认存货发出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时,先根据记录的发出存货数量和确定的存货平均成本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然后再倒轧出存货期末结存成本。其公式为:
存货发出成本=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平均成本
存货期末结存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若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则应当先根据盘点的存货期末结存数量和确定的存货平均成本计算存货期末结存成本,然后再倒轧出发出存货成本。其公式为:
存货期末结存成本=存货期末结存数量×存货平均成本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存货期末结存成本
【例4-3】 仍以表4-1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的购入、发出及结存明细账为例,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当企业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时,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结存成本分别为:
3月A存货发出成本=1500×30.61=45915(元)
3月A存货期末结存成本=6000+49100-45915=9185(元)
若企业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则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结存成本分别为:
3月A存货期末结存成本=300×30.61=9183(元)(www.daowen.com)
3月A存货发出成本=6000+49100-9183=45917(元)
从上面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不同的方法下,使用加权平均法确认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结存成本的结果并不完全相同,这一差异主要是由计算单位产品成本时产生误差导致的。
(四)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计价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结存成本=本次购入存货前存货成本余额+本次购入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成本
用这种方法时,需要随时核算存货结余数量和成本,因而移动加权平均法只可以采用永续盘存制确认存货发出数量。
【例4-4】 仍以表4-1东华公司2019年3月A存货的购入、发出及结存明细账为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结果如表4-4所示,其中:
(1)3月6日企业购入存货后,其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
(2)3月6日存货结存成本为:6000+600×28=22800(元)。
(3)3月10日发出存货成本为:500×28.5=14250(元)。
(4)3月10日存货结存余额为:22800-14250=8550(元)。
(5)3月14日企业购入存货后,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
(6)3月14日存货结存成本为:8550+300×31=17850(元)。
(7)3月16日发出存货成本为:400×29.75=11900(元)。
表4-4 A存货明细账
(8)3月16日存货结存成本为:17850-11900=5950(元)。
(9)3月20日企业购入存货后,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
(10)3月20日存货结存成本为:5950+500×32=21950(元)。
(11)3月22日发出存货成本为:600×31.36=18816(元)。
(12)3月22日存货结存成本为:21950-18816=3134(元)。
(13)3月28日企业购入存货后,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
(14)3月28日存货结存成本为:3134+200×35=10134(元)。
(五)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收入、发出以及结存均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同时设置有关成本差异账户(如“材料成本差异”)反映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期末再计算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方法。
计划成本法下平时不对发出存货进行账务处理,待期末一并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应当等于其计划成本加上存货超支差异,减去存货节支差异。因而存货实际成本的结转包括两部分:计划成本和存货成本差异。存货成本差异是由期初存货和本期购入存货共同形成,这些差异应由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一起分担,所以应当计算一个差异率将期初存货和本期购入存货形成的成本差异在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之间进行分配。存货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为了简化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也可以直接用月初存货成本差异率作为存货成本差异分配率。
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存货成本差异率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结存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在计算差异率时,尚未收到结算凭证暂估入账存货的计划成本不应包含在分母计划成本的计算之中。
【例4-5】 东华公司2019年3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85000元,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450000元,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375000元,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额为3560元,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额为822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计算如下: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法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存货的类别或品种,对成本差异进行明细核算,不能使用一个综合成本差异率来分摊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应负担的存货成本差异。采用计划成本法有利于对存货进行计划管理和成本控制,将核算与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六)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利用本期销售净额与该产品前期实际或者本月计划的销售毛利率之积估计出本期销售毛利,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存货成本(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其中: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例4-6】 某百货公司月初厨具存货成本为150000元,本月购入厨具成本为450000元,销售收入总额为600000元,其中销售退回和折让50000元,该百货公司上月厨具的销售毛利率为15%,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
本月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600000-50000=550000(元)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550000×15%=82500(元)
发出存货成本(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550000-82500=467500(元)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150000+450000-467500=132500(元)
采用毛利率法估计发出存货成本的准确性取决于毛利率的可靠性。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企业上期实际毛利率作为估计的基础;但是,如果过去几期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也可采用过去若干期(如3年或3个月)的平均毛利率作为估计的基础;如果能够区分影响毛利波动的具体因素(如商品成本、售价、产销结构等),则可以利用这些影响因素与毛利率的关系调整过去的毛利率,并以其作为本期估计存货发出成本所依据的毛利率。毛利率法主要应用于品种繁多的商品流通企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