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现金不仅流动性最强,而且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由于它是所有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掌握了现金就等于占有了财富,所以其诱惑力最大;又由于现金是通用的交换媒介,它可以轻易地转化为其他各类资产,而且便于转移和藏匿,所以现金管理最容易发生错误或现金最容易被经管人员侵占和挪用。因此,企业必须非常重视现金的内部控制,从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三个方面建立健全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现金控制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现金控制的有效性,对现金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现金收付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企业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收到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除零星的小额开支外,所有现金支出都应使用支票或采用其他结算方式。
(2)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和稽核制度。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贯彻“九不准”规定。出纳人员在现金收付中,不得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现金。
(二)加强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
现金收入控制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全部现金收入都能没有遗漏地登记入账。其应遵循的原则是:职能分开、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内部控制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2)控制收款收据和销售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收据时要登记数量和起讫号,并由领用人签收。收据存根要由收据保管人收回,并负责保管。
(3)全部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并尽可能当天送存银行,防止出现“坐收坐支”的现象。
(三)加强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www.daowen.com)
现金支出控制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全部现金支付都是经过有关主管人员授权的合法、合理行为,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支付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和津贴;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奖金;支付各种抚恤金、退休金、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或其他物资而支付的价款;支付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其他零星支付。对于属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或者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健全付款手续。企业发生的一切现金支出业务,都必须经过有关分管领导的签字认可,方可由出纳人员根据核对无误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
(3)职能分工。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应分别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得由一人兼管。
(4)加强监督。对现金支出与会计记录要进行严格、不定期的检查。
(四)库存现金限额的控制
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
(1)准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应尽可能保持少量的库存现金。由银行与企业共同协商核定限额,一般保持企业3~5天的零星开支量,边远地区及交通不方便地区可放宽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求量。
(2)实行日清日结制度。出纳人员必须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加强内部审计。内部稽核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进行突击检查,以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