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居住区适度规模的分析介绍

居住区适度规模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居住区是指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不同级别居住区应当有其合理的用地规模,以保证商业、医疗、娱乐、学校及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配套的最低使用门槛规模。2018年,住建部颁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定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表9-2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居住区适度规模的分析介绍

居住区是指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不同级别居住区应当有其合理的用地规模,以保证商业医疗、娱乐、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配套的最低使用门槛规模。

2018年,住建部颁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规定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关注发展理念与居住生活环境,以“时间+配套”结合人口提出生活圈概念,将居住区分为四个级别,各级别的步行距离、居住人口、住宅数量和配套设施控制指标如表9-2所示。

表9-2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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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有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 000~100 000人(约17 000~32 000套住宅)。配套设施有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等服务设施,宜联合建设并形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亩,用地指标范围为1 600~2 910平方米/千人,建筑指标范围为1 450~1 830平方米/千人。

(2)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15 000~25 000人(约5 000~8 000套住宅),配套设施齐全,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并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指标范围为1 980~2 66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指标范围为1 050~1 270平方米/千人。

(3)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 000~12 000人(约1 500~4 000套住宅),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托幼、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和商业服务等设施。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3亩,用地指标范围为1 710~2 21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指标范围为1 070~1 820平方米/千人。

(4)居住街坊。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 000~3 000人(约300~1 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4亩),并配建有便民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便利店、活动场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停车场(库)等设施。配套设施的单位用地指标范围为50~150平方米/千人,单位建筑面积指标范围为80~90平方米/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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