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1997)通过对浙江横店集团公司的实地考察,得出结论认为,是企业家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不是剩余索取权,构成了对企业家努力和贡献的一种回报。张维迎(1998)却看出了问题的另一面:正是对控制权回报的追求,导致了国有经济中存在的大量的无效率现象,特别是重复建设和兼并障碍。由此引发的问题是:为什么控制权回报既有激励横店集团总裁徐文荣的积极意义,又存在着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所说的消极意义,即国有企业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会让你吃掉,除非是条死鱼(张维迎,1998,注释1)。引致相反激励的控制权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5]经过初步研究,我们解释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如下:
首先是各个企业控制权状态存在着差别。周其仁成功地把公有企业控制权从“剩余索取权”中剥离出来,可受其观察角度所限,他的注意力集中于能够完整地再现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企业,即“企业家控制的企业”。这在客观上把普遍存在政企(控制权)不分[6]的公有企业,逐出了分析视野。张维迎模型中的企业很有代表性,但却潜在地把企业经理与政府官员假定为同一个控制权主体,只是在“结论” 中为说明政府“拉郎配”,才把政府官员与企业经理的控制权分离开来。政府官员与企业经理如何分割控制权未能得以模型化。这样,周其仁案例中的控制权(企业家控制)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张维迎模型中的控制权(经理与官员共同控制);显然,一种状态的控制权导致的经理行为不能解释另一种控制权状态下的经理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张维迎与周其仁并非构成争论。
其次,“企业家控制”与经理和官员共同控制,毕竟都属于公有企业控制权安排。既如此,Aghion-Bolton(1992)[7]的控制权相机配置,似乎成为现成的包容性框架。然而,第一,现实的公有经济中不存在企业控制权市场,企业控制权不能经由市场转移并得到来自市场的控制权收益回报;况且,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情况下,也没有外部债权人接管控制权的机制。第二,初始的公有企业控制权并不直接来自最初契约以外的剩余权,直至现在也很难在公有企业里找到清楚的剩余权(周其仁,1997)。所以,为回答控制权的相反激励问题,需要提出“公有企业”的控制权配置框架,这一点国内学者似乎注意不够。(www.daowen.com)
再次,毫无疑问,有许多因素影响公有企业控制权。那么,这许多复杂制约因素怎么作用于控制权各有关当事人特别是企业经理?我们认为,“控制权的公共领域”就是这一作用机制。就是说,既定制度环境里的所有影响控制权的制约因素,都进入了一个“公共领域”(Barzel,1989)。正是控制权的公共领域,把制约企业控制权的各种相关因素的不同影响统一起来。企业控制权各有关当事人关于控制权的关系,不过是对获取置于公共领域权利的争夺。在公有经济中,控制权的公共领域比较广阔,这与公有产权的性质,特别是与公有产权的初始界定的强权性有关。本章强调公有产权最初由强权界定到后来由交易形成的转变。
最后,既然企业控制权表现为公共领域份额的竞争,那么,根据Barzel(1989)对产生影响最大者界定权利的原则[8],谁能够在竞争公共领域份额中占有比较优势并获得控制权?回答是:“企业自有资本”的较多投入者。公有企业的自有资本不同于“股权资本”,主要由企业家、职工人力资本贡献剩余构成,实际上成为控制企业权利的担保,从而使自有资本较大投入者取得控制企业权利公共领域的较大份额。对注入自有资本而控制企业者的最好奖赏,就是授予他控制权。相反,虽然控制或部分控制着企业资源,但或由国家投入而获任命或控制者对企业投入没有作出多少贡献,缺乏自有资本担保的控制权仅仅成为谋取个人在职利益的手段。这就解释了张维迎与周其仁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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