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通过社会发展政策对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权利受损进行具有发展权内涵的权利补偿,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不断强化对土地开发权的政府管制以及实现土地增值的社会化共享,是应该始终坚持的土地管理制度设计及其改革的两个根本性方向。
结论四:土地开发权的政府垄断制度在地方发展尤其早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地方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的主导作用高度依赖对土地要素配置的垄断能力,即政府通过行使土地开发权,可以自主地将土地要素与资本要素、劳动力要素以及产业政策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但是,长期来看,人地关系的平衡性,即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同发展程度,构成了影响地方发展结果的重要因素。
结论五:历史地看,地方发展的路径选择受到了具体发展阶段的约束。然而,不论是地方发展的工业经济发展路径还是生态经济发展路径,土地开发权的政府垄断制度都仍然可以为地方政府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政府通过社会发展政策对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权利受损进行具有发展权内涵的权利补偿,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www.daowen.com)
结论六:为化解地方土地融资的宏观金融风险以及激励地方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必须要改革现行国家自上而下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一次性无偿计划分配体制。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不断强化对土地开发权的政府管制以及实现土地增值的社会化共享,是应该始终坚持的土地管理制度设计及其改革的两个根本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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