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存续性问题:理论争论分析

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存续性问题:理论争论分析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运用与分析国企私有化改革方案基本相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一些较为坚持市场自由竞争和私有产权信念的政治经济学家,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对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倡导中国应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观点,从而引发了集体土地所有制存废的理论争论。

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存续性问题:理论争论分析

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改革时代,以新自由主义学理论为基础的“新制度经济学”一度在中国是占据了较为主流地位的经济学理论。[6]该理论可以自我表述为“硬”性科学的、几乎占有数学公理强势的核心前提是:唯有基于清晰私有产权自由市场竞争才可能做到资源配置最优化(Coase,1988,1990;North,1981;Williamson,1985)。历史地看,“新自由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霸权话语的形成,与最近三十多年国际格局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有密切关系。

受到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等人强烈捍卫的新古典经济学以及科斯(Ronald Coase)等人推崇的新制度经济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先获得了英美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的强有力支持,尤为明显地体现在美国“里根主义”和英国“撒切尔主义”的经济政策实践上。而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冷战结束和苏联解体,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一时拥有绝对霸权地位的美国及其控制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经济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力推动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普遍化,即所谓的“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在美国看来,这个新自由主义发展范式就是“一个经济全球化世界所需要的统一的政治经济运行标准”,它可以促进发达的、中等发达的、欠发达的,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世界各地区的现代化发展。由于美国不遗余力地在全球推动华盛顿共识,很大程度上成就了新自由主义市场万能的神话(Crouch,2011)。

就中国而言,在推动改革开放以及融入世界自由贸易和全球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经济意识形态总体上受到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较为深刻的影响。尤其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市场自由竞争理念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的平均分配原则,私有产权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而后市场原则逐渐无节制地从经济领域侵入政治和社会领域,从而导致中国革命传统的社会公正理念在较大程度上被私人逐利观念所取代。在这种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思想主导的背景下,继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乡镇企业后来相当广泛地被私有化之后,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改革。[7]这个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潮流,在逻辑上自然而然地引发了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另外一项基础性经济制度——“土地公有制的私有化”改革。(www.daowen.com)

运用与分析国企私有化改革方案基本相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一些较为坚持市场自由竞争和私有产权信念的政治经济学家,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对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倡导中国应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观点,从而引发了集体土地所有制存废的理论争论。他们从自由市场私有产权理论的基本假设出发,认为当前中国农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权结构,是一种“残缺的产权”,其特征是“共有私用”,这大大制约了农村土地的市场化和利用效率,并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经济利益。这种产权结构面临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地权的稳定性(Land Tenure Security)问题,即要解决长期性的预期问题,否则会导致制度内生的交易费用比较高(Williamson,1983)。因此,随着市场化的深入,目前以村委会作为集体产权代理人的正规制度安排开始不适应生产者对土地利用的需求(陈剑波,2006)。基于这样的理论逻辑,他们主张中国农地推行私有化乃至彻底的私有化改革,认为解决农村问题的核心在于土地私有化(杨小凯,2001;文贯中,2006,2008),农地私有化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不可避免的一步(蔡继明,2003,2004,2005),也是建立市场经济和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李再杨,1999;周其仁,2004)。尽管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理论主张在法律制度上自始至终并没有动摇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它在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较为广泛地瓦解了农民原有的土地公有制的概念,从而深刻重塑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财产自然权利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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