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广监管经验,放大监管效果

推广监管经验,放大监管效果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一些广告监管部门坚持每两个月举行违法广告案例研讨会,由各部门领导参加,通过对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的认定、证据收集、定性与量罚等的讨论,提高广告监管执法者的执法素质。这无疑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推广监管经验,放大监管效果

在我国,广告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部分城市,在广告监管上探索出许多新形式。上海的主要做法有三个[21]

一是针对性监管会议。针对广告监管对象的不同特点,该市广告监管部门定期召开一系列监管会议,包括针对广告媒体单位的互查会和评审会、针对广告栏目代理公司的通报会、针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自费留学中介服务企业的告诫会。这些定期召开的监管会议在各监管主体和客体之间起沟通和协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广告监管体系多头管理而造成的割裂和低效。

二是全程监测模式。在实施对媒体单位的广告监测时,采用集中告诫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全程监测新模式,定期召集各媒介集中监测:(1)预审下月即将发布的广告稿;(2)检查评审当月发布的广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跟踪检查,对已责令整改的广告内容仍继续发布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处罚,使媒体广告全程监管模式落到实处。

三是内部教育结合外部呼吁。上海一些广告监管部门坚持每两个月举行违法广告案例研讨会,由各部门领导参加,通过对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的认定、证据收集、定性与量罚等的讨论,提高广告监管执法者的执法素质。为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效率,上海市还编印了《广告监管动态》,发至各分局,内容涉及文件传达、监管动态反映、执法情况和经验介绍等,坚持每月定期通报各分局转办案件的最新办结情况。一些执法部门以销售网点为突破口,上门宣传广告法律法规,并与多家药店、超市、保健品商店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售楼处签订《印刷品广告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注释】

[1][美]威廉·N.邓恩著:《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谢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页。

[2]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8页。

[3]江必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光明日报》2013年11月15日。

[4]梁文松、曾玉凤:《动态治理:新加坡政府的经验》,陈晔等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5]梁文松、曾玉凤:《动态治理:新加坡政府的经验》,陈晔等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7~8页。

[6]江必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若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7]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8]张宝:《环境规划的法律构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

[9]孙佑海:《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的推进》,《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www.daowen.com)

[10][美]马尔科姆·K.斯帕罗:《监管的艺术》,周道许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11]本节写作受《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路线图》一文启发,详见《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特向作者吕忠梅教授致谢!

[12]肖华等:《制度压力、组织应对策略与环境信息披露》,《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13]郭学德:《试论中国的“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及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14]刘国基:《冷静审视〈广告法〉修订争议》,《广告大观》(综合版)2006年第6期。

[15]范志国等:《中外广告监管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2页。

[16]徐卫华:《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内容摘要。

[17]范志国等:《中外广告监管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2页。

[18][美]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郑秉文译,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19]肖兴志、宋晶:《政府监管理论与实践》,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20]“绿色”产品生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施行“一企两制”或“一家两制”。用来销售的产品,往往和自用、送人(包括广受诟病的“特供”现象)的不一样。后者因为分别生产、分别管理,基本做到了广告中所说的绿色,而前者则未必。这无疑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21]孔清溪等:《京沪报业广告监管比较研究》,《现代传播》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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