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实现严格执法?

如何实现严格执法?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有三个:一是谁来严格执法。在以往的观念中,严格执法的主体主要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公权力组织。中国走上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有其历史必然性,也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法治建设成果,但这种法治建设模式有其内在缺陷,最为突出的即为法治推进所需要的政府动力以及法治所内含的限制政府权力之间的矛盾。正因为这一矛盾,严格执法往往难以实现。中国是成文法国家,但是规范体系错综复杂,这无疑给依法办事带来难题。

如何实现严格执法?

重点解决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谁来严格执法。在以往的观念中,严格执法的主体主要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公权力组织。法律实施是(行政机关)法律执行与(司法机关)法律适用的总和,表现为国家立法后由公权力机关针对公民及其他社会主体执行或适用法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公民并不是主体性存在,最多只是启动法律实施的主体以及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主体。著名法学家江必新认为,公民在法律实施中的主体性缺失,是由我国选择的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决定的。在这样的法治发展模式中,法治化的主要动力是政府,法治目标是在政府设计下人为确立的,主要借助政府掌握的本土政治资源通过强制性的方法实现[13]。中国走上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有其历史必然性,也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法治建设成果,但这种法治建设模式有其内在缺陷,最为突出的即为法治推进所需要的政府动力以及法治所内含的限制政府权力之间的矛盾。正因为这一矛盾,严格执法往往难以实现。

二是“严格”如何把握,或者何为“严格”。(www.daowen.com)

三是所依之法为何?中国是成文法国家,但是规范体系错综复杂,这无疑给依法办事带来难题。就广告行业而言,除了法律(比如《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条例(比如《广告管理条例》《广告审查标准》等)、纲要(比如《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规划纲要》等)之外,来自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各种命令层出不穷,执法部门和富有监督之责的社会组织、公众,往往有应接不暇的感觉,这显然不利于广告监管的顺利开展。北京大学广告系教授刘国基早在2006年就建议,对涉及广告行业的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一并进行检讨:凡是定义不清、窒碍难行的,通盘考虑;法律条文必须使用法律用语,避免政治语言,同时,对于新媒体、新技术条件下各种新的广告内容和形式也要高瞻远瞩,进行规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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