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苹果公司案例分析与总结

苹果公司案例分析与总结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苹果公司自己出版的《2011社会责任进展报告》披露,苏州一家工厂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乙烷环境而使健康受到损害。[12]此案例参考了王积龙发表在《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上的《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案例分析与总结

1.苹果公司概况

苹果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库伯蒂诺市的移动新媒体公司,其核心业务为软件开发与产品设计,产品硬件生产全部外包给美国以外的发展中国家,苹果没有一间自己的工厂。

2.苹果公司在华的环境殖民

其环境殖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把环境成本转嫁给当地生态物。其基本做法是:首先,从境内众多第二方合作的生产商中抽走主要利润,把废弃处理成本转嫁或留给当地生态。以苹果iPhone手机为例,其毛利率为行业平均利润的2倍以上,利润中只有20%~30%属于合作伙伴与制造商,苹果赚取的利润占全部利润的60%~70%。在中国,iPhone与iPad有近百家硬件代加工企业,其利润率与苹果无法相比,富士康是其代工企业之一,其所提供的iPad外壳仅占成本的9%,组装费占iPhone成本的3.5%。富士康毛利率仅为2.8%,与苹果40%的毛利率无法相比。苹果公司从海外代工厂抽走绝大部分利润,同时以资本为链条,把生产环节的污染留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其次,通过当地生产商把生态损害转嫁给生物。据《南方周末》报道,2011年调查数据显示,苹果公司在华的第二方合作企业健鼎(无锡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常熟金像电子有限公司、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等27家供应商环境污染问题。这些环境污染多直接排放至厂区周围,导致当地生态环境恶化。除了废气、废水、噪音之外,还有数量巨大的危险工业废弃物排放。仅东莞生益电子一家公司,2009年共搁置危险废弃物7 832吨,构成严重的环境公害。最后,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使污染结构盘根错节。苹果公司开拓了独特的商业模式,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把软件开发、内容生产、硬件制造与销售融为一体,从而获得利润最大化。公共环境研究中心对全国范围内苹果供应链与合作方的长期调研发现,大量含有金属和氰化物的废水、废酸、废电镀液以及含有重金属的污泥等危险废弃物排入当地生态系统,形成难以估计的环境损害。

二是把环境损害转移至劳动力健康。首先,降低在环境防护设施上的投入。据苹果公司出版的《2010社会责任进展报告》,其抽查的122家外包公司里,有70家环境行政控制不符合苹果的内部规定,有49家工人未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有24家无环境风险的人体评估设施;有44家没有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估设施;11家没有空气污染物排放证,另外4家无许可条件;55家无安全设施专门负责人;41家无必要的劳动与人权培训;30家无健康与安全措施培训。其次,把环境伤害转移至劳动力。作为生物体的人,若内部功能受到损害,其修复过程需要成本。据苹果公司自己出版的《2011社会责任进展报告》披露,苏州一家工厂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乙烷环境而使健康受到损害。修复这些劳动力需要大量的成本,中毒人员被迫选择离职,仅以8万~9万元低价买断劳动力价值。

三是把环境损害转向风险未来。首先表现在风险的非经济要素上。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苹果在华供应商对人体健康伤害,还是对水、大气、河流等生态物的污染,基本上只诉诸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往往被忽略。仅以经济价值来考量环境殖民主义是非常危险的。其次,环境殖民损害制造出的风险把过去、现在与未来联系起来。各种损害随时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发生。最后,去除环境风险的损害需要后代人支付巨大的修复成本。

3.苹果公司的“漂绿广告”行为分析

苹果公司是“荣登”《南方周末》2011年“漂绿”榜单的知名企业。“荣登”理由是,其对在华的数十家供应商的污染行为熟视无睹,违背其在全球供应链中承担最高标准社会责任的承诺。漂绿的目标是获取利润,本质是虚假宣传,难点是属性的确认。显然,苹果公司深谙此道,正是利用了这些特点,苹果从广告宣传中积累了不少社会声誉。其基本做法是: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有关的环保问题的问答;每周都能见到其产品环境表现的报告;每月都能查阅其不断出新的“苹果再利用项目”;每年都会出版一份“社会责任进展报告”,罗列其监督供应商所做的各类环保措施以及改善工作条件等内容。此外,苹果公司还在主页上设置“环境”宣传栏,公布其环保措施与废物排放,比如2010年的数据是:该公司仅排放出148万吨温室气体,其中生产排放占46%;运输排放占6%;产品使用占45%;回收占1%;装置占2%。苹果认为其产品可循环率从2005年的6.1%上升到2010年的70%,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苹果笔记本电脑是全球最环保的笔记本电脑”。

【注释】

[1][美]威廉·阿伦斯:《当代广告学》(上册),丁俊杰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美]威廉·阿伦斯:《当代广告学》(上册),丁俊杰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www.daowen.com)

[3]注意分为有意注意和反射性注意。前者受目标驱动的影响,后者受刺激驱动的影响。无论是有意注意还是反射注意,如果消费者对广告没有加以注意,我们视同不发生影响,这种情形不属于本课题研究范围。

[4]应飞虎:《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5][法]罗兰·巴尔特等:《形象的修辞》,吴琼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6页。

[6]刘春、孙亮:《法律保护、信息环境与信息传染效应:来自乳业危机的证据》,《南方经济》2012年第1期。

[7][美]丹尼尔·埃斯蒂、安德鲁·温斯顿:《从绿到金》,张天鸽等译,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第70页。

[8]应飞虎:《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

[9]参见《人民日报》2011年9月8日。

[10]李焰、王琳:《媒体监督、声誉共同体与投资者保护》,《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4年第1期。

[11]本案例材料主要来源于英文版《漂绿:公司环保主义背后的现实境况》一书,作者为杰德·格瑞尔和肯尼·布鲁诺。初稿由我指导的研究生帅雨盺编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王伟副教授负责审定,最后由本人润色定稿。在此,特向两位合作者致谢。

[12]此案例参考了王积龙发表在《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上的《苹果公司在中国的环境殖民:表现、成因及其应对》一文,特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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