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认识到中小企业在日本经济成长中的重要性,从1962年的相关数据能看到中小企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中小企业远落后于大企业的发展状况。正如该计划所指出,认识到二元经济结构下存在各种差距的基础上,应该意识到“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当前我们对国民应尽的责任。于是,在计划期间进一步推动了《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认识到为应对此期间中小企业的变化,日本政府已积极实施了相关政策,但鉴于最近围绕中小企业的经济环境发生着越来越激烈的变化,在以往中小企业政策方向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个别实施政策综合性的体系化,并进一步扩充其内容。
其次,在激烈的环境变化中为了给中小企业的企业家指明应该前进的新路,日本政府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目标:“鉴于中小企业应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使命的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有必要在改善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同时,推动中小企业企业家自身的努力,以缩小企业间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差距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率并改善交易条件为目标,实现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为达成以上目标,日本政府规定了综合实施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并于1963年7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www.daowen.com)
再次,在《中小企业基本法》中,第1条就指出中小企业政策的目标是“按照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实现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提高在中小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并且,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为能缩小企业间存在的劳动生产率等诸方面的差距,有必要提高中小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交易条件”,此时的政策态度是“在纠正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和社会上的限制所带来的不利条件的同时,应该提高中小企业家自主的努力意识”。另外,具体而言,作为国家应该施政的部分,大致表现在“中小企业结构的高度化”“纠正事业活动的不利条件”以及“小规模企业的发展对策”等诸多方面。
此后,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都按照《中小企业基本法》中所体现的思路制定且实施下去,并以此法律为依据,先后出台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中小企业高度化资金融通特别会计法》《中小企业指导法》《部分修正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的法律》《中小企业投资培育股份公司法》《部分修改设置通商产业部和中小企业厅法的法律》等相关的重要法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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